大病保險的保障范圍要與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相銜接。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應按政策規定提供基本醫療保障。在此基礎上,大病保險主要在參保(合)人患大病發生高額醫療費用的情況下,對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補償后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給予保障。高額醫療費用,可以個人年度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當地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判定標準,具體金額由地方政府確定。那么北京大病救助政策是如何規定的呢?北京大病醫保報銷范圍和報銷比例有什么樣的政策呢?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北京大病救助的一些相關信息,可供參考!
北京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報銷比例和報銷范圍
積極推進重大疾病保險醫療制度建設,筑牢全民基本醫療保障網底,讓更多的人民群眾受益。下面來看看北京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報銷比例和報銷范圍。
一、北京市重大疾病醫療保險支付范圍:
參保人員享受當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后,個人自付醫療費用超過上一年度本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納入大病保險支付范圍。納入大病保險報銷范圍的個人自付醫療費用包括:
1.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起付標準以下的醫療費用;
2.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起付標準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以下按照比例應當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
3.《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中的乙類藥品應當由個人先行負擔的醫療費用;
三、大病醫療保險的報銷比例是多少?
大病保險實行“分段計算、累加支付”;起付標準以上(不含)部分累加5萬元(含)以內的個人自付醫療費用,由大病保險基金支付50%,超過5萬元(不含)以上的個人自付醫療費用,由大病保險基金支付60%,上不封頂;大病保險一個醫療保險年度結算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