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后,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職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養老金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于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
從濟南市人社局獲悉,濟南市各級人社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多方籌措資金,制定養老金調整發放落實工作方案,確保全市69.8萬退休人員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在7月底前發放到位。
據悉,這次調整既是濟南市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16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也是第5次同步調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的范圍為: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在具體調整辦法上,按照國家要求,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政策繼續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三結合”的辦法。
定額調整主要體現社會公平和制度統一,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標準,每人每月增加52元。
掛鉤調整主要體現效率和激勵,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具體分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第一部分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比例,均按12月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7%調整;第二部分根據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各自特點,采取不同的掛鉤辦法。其中,企業退休人員根據本人繳費年限長短,分段掛鉤。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根據本人職務層級不同劃分若干檔次,每個檔次以32元為基數乘以不同的調整系數確定月增加額。
適當傾斜主要考慮向高齡人員傾斜。即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0元、40元和60元養老金。同時,對達到相應年齡的有關人員,再適當增加一定數額的養老金。具體標準為對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75和80周歲的退休人員,分人群再適當傾斜,其中正常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業一次性補繳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蘭州退休工資養老金計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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