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7月起,濟南市就業困難人員幫扶政策受益范圍擴大。不過市民左先生最近想辦理失業幫扶業務的時候,卻遇到一些困惑。
【市民疑問】 就業困難人員補貼領取和子女婚姻有關?
市民左先生說,2006年他就下崗失業了,此后自己每月繳納養老及醫療保險費700多元。聽說針對失業人員有養老保險減免政策,咨詢居委會,得到的答復是,因其愛人已退休,他不能享受減免優惠政策。
最近,左先生獲悉,夫妻一方退休,而另一方還在自己繳納養老保險的就業困難人員,可享受一定比例的減免政策。隨即他找到居委會,對方稱,因為他的孩子沒有結婚,還是不能享受養老保險的減免政策。“為啥子女的婚姻狀況也能作為是否得到幫扶的條件呢?”左先生表示疑問。
記者從市勞動就業辦公室獲悉,左先生所提到的是市勞動就業部門的就業援助政策,就業困難人員實現靈活就業后可享受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保補貼。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中的女性滿40周歲、男性滿50周歲以上的失業人員可享受此補貼。
【政策解惑】 城鎮零就業認定以家庭為單位
我市的“4050”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始于2006年,由持再就業優惠證的“4050”人員、低保人員、殘疾人等“三類人”,逐步擴展到現在的“六類人”,補貼標準也由最初的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現在的每人每月418元。
為何左先生不能獲得補貼呢?市就業辦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自今年7月1日起,我市調整零就業家庭人員定范圍,現在范圍為本市非農戶籍家庭中,以一個家庭為單元,在法定勞動年齡內,具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家庭成員均處于失業狀態,且辦理了失業登記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員中的“4050”失業人員。一個家庭中有一人已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其他家庭成員處于失業狀態,且辦理了失業登記的,認定為城鎮零就業家庭。
據介紹,目前,我市零就業家庭是指狹義的零就業家庭,通常是指丈夫、妻子、子女。如果子女已經結婚的,為另一個家庭。“如果左先生孩子沒有結婚,左先生、左先生的妻子和孩子應認定為一個家庭,如果孩子處于失業狀態,且辦理了失業登記的,左先生為零就業家庭。”市就業辦工作人員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