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必須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企業不能簡單地將其作為企業的分配制度,更不能將最低工資標準分成若干部分,以其中的一部分來計算加班費。那么2020年惠州最低工資有哪些調整政策呢,惠州最低工資沒有多少錢呢,本文小編整理了一些關于惠州最低工資的相關最新消息。
一、2020年惠州市的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2020年惠州市的最低工資標準為:月最低工資標準155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5.3元。
二、最低工資不包含內容
下列項目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
1、延長法定工作時間的工資。
2、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3、伙食補貼(飯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兩種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廣東省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廣東省新的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方案正式出爐。惠州市直區域標準將由494元/月調整為600元/月,縣區一級有可能調整到500元/月,新標準將從9月1日起實施。
惠州最多調高106元/月
據公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的規定,結合廣東的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省政府決定調整廣東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其中,月最低工資標準分為五類,惠州、汕頭、江門適用三類標準,為每月600元,折合小時標準為3.59元。
據了解,廣東從1994年建立最低工資保障制度以來,七次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本次調整是提高幅度最大的一次。對比之前的惠州市直區域的最低工資標準494元,此次調高106元,增幅達21.5%,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已經達到2005年度惠州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1321元的45.4%,標準水平居全國前列。
而與以前各市自行從省頒標準中選擇一至兩個執行的做法不同,本次調整中,地級市的最低工資標準由省政府直接指定。對于市轄縣(含縣級市)經濟發展水平與市區差距較大的,可選擇比本市低一類的標準執行。按照規定,惠州下屬各縣有可能從目前的410元/月,調整為5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