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農村門診報銷
1.報銷比例
①.村衛生室及村中心衛生室就診報銷60%;②.鎮衛生院就診報銷40%;③.二級醫院就診報銷30%;④.三級醫院就診報銷20%;
2.起付標準
①.每次就診處方藥費限額10元,衛生院醫生臨時補液處方藥費限額50元。②.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100元。③.二級醫院,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200元;④.三級醫院,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200元。⑤.中藥發票附上處方每貼限額1元。⑥.鎮級合作醫療門診補償年限額5000元。
二.農村住院報銷
1.報銷比例
①.鎮衛生院報銷60%;②.二級醫院報銷40%;③.三級醫院報銷30%。
2.報銷標準
①.藥費:輔助檢查:心腦電圖、X光透視、拍片、化驗、理療、針灸、CT、核磁共振等各項檢查費限額200元;手術費(參照國家標準,超過1000元的按1000元報銷)。
②.60周歲以上老人在衛生院住院,治療費和護理費每天補償10元,限額200元。
三.農村大病報銷比例(5000元以上)
1.5001-10000元報銷65%
2.10001-18000元報銷70%。
3.鎮級合作醫療住院及尿毒癥門診血透、腫瘤門診放療和化療補償年限額1.1萬元。
四、農村醫保各類人群報銷比例及起付標準
1.學生、兒童報銷比例及起付標準(18萬元以下)
1.報銷比例
①.三級醫院報銷比例為55%;②.二級醫院報銷比例為60%;③.一級醫院報銷比例為65%。
2.起付標準
①.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500元;②.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為300元;③.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
2.70周歲以上老年人報銷比例及起付標準(10萬元以下)
1.報銷比例
①.三級醫院報銷比例為50%;②.二級醫院報銷比例為60%;③.一級醫院報銷比例為65%。
2.起付標準
①.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500元;②.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為300元;③.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
一、在三級醫院發生的醫療費用:
1、起付標準至3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85%,職工支付15%;
2、超過3萬元至4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0%,職工支付10%;
3、超過4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5%,職工支付5%。
二、在二級醫院發生的醫療費用;
1、起付標準至3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87%,職工支付13%;
2、超過3萬元至4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2%,職工支付8%;
3、超過4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7%,職工支付3%。
三、在一級醫院以及家庭病床發生的醫療費用:
1、起付標準至3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0%,職工支付10%;
2、超過3萬元至4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5%,職工支付5%;
3、超過4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7%,職工支付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