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每個即將離開工作崗位的退休人員來講,最關心的莫過于退休工資如何計算,因為退休工資會影響著我們未來的生活質量,會影響著我們未來的經濟收入.很多人對于如何計算自己的退休工資就更加的不清楚了,那么接下來就讓我和大家一起詳細的了解一下退休工資的計算方式吧。本文小編將帶你一起了解關于內蒙古退休工資養老金怎么計算,2018年內蒙古退休工資計算公式方法說明,希望對你有幫助。
早在3月份時就通知了2018年要調整企事業退休人員養老金,4月份上海市率先公布企業退休人員調整養老金標準,5月份已經把調整的養老金補發給企業退休人員;6月份上海市事業單位開始補發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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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往年內蒙古調整養老金時間來看,大概要7月初才會通知企事業退休人員調整養老金具體辦法;
不過這次調整養老金,人社部已經確定2018年企事業退休人員調整養老金的標準在5%左右,如果按人均調整養老金大概在120元左右;
從上海市2018年調整養老金標準來看,跟2017年調整養老金標準并沒有太大的改變,只是對繳費年限獎勵由2.5元降低到2元;由原來按2.5%比例調整養老金,降低到2.1%;
其實這對我們退休人員來說影響并不大,我認識一位上海市退休人員相比,僅相差10多元;
所以預測今年內蒙古調整企事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也不會有太大的改變;
內蒙古基本養老金發放計算方法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自治區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實際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
實際平均繳費工資指數:參保人員退休當年至2015年相應年度本人各月繳費工資基數之和,為參保人員退休上一年至2013年相應年度自治區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
實施前參加工作的人員,按照改革前后待遇水平相銜接的原則,實行10年過渡期。
過渡期內退休的人員,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低限高:
第一年退休的人員(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
第二年退休的人員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發放20%,依次類推,到過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0%。
內蒙古新老養老金發放標準計算方法
老辦法待遇計發標準=(A×M+B+C+D)×
A:2015年9月本人基本工資;
B:2015年9月本人職務職級(崗位、工人技術等級)等對應的退休補貼標準;
C:按照國辦發〔2015〕3號文件規定相應增加的退休費標準;
D:2015年9月本人職務職級(崗位、工人技術等級)等對應的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津貼;
M:本人退休時工作年限對應的老辦法計發比例(不包括勞模等人員加發的退休費比例);
Gn-1:n-1年統一確定的工資增長率,n∈〔2015,N〕,且G2014=0;
N:過渡期內退休人員的退休年度,N∈〔2015,2024〕。
新辦法待遇計發標準=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職業年金
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自治區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 +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自治區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1.2%
職業年金按照《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有關規定計發。
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本人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本人實際平均繳費工資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
視同繳費指數根據本人退休時的職務職級(崗位、工人技術等級)等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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