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東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和考慮到現實的物價水平,2018年養老金將迎來“十四連漲”,進一步提高養老金水平的需求。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待遇同步調整。
在每年1月份2月份左右人社部、財政部共同印發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接著各省市再進行公布養老金上調的通知,在養老金上調通知沒出來前,大家可以查看廣東省關于201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作為參考。
廣東省關于201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
粵人社發〔2017〕159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委),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規定,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全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時間
2017年1月1日起。
二、調整對象
(一)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
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2017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在核定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月標準時,同時按本通知進行調整,調整增加額從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當月起發放。
(二)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
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退休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2017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以全省城鎮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計發基本養老金基數的,在核定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月標準時,同時按本通知進行調整,調整增加額從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當月起發放(以全省城鎮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計發養老金基數的,不執行本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