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選拔程序
1.初審
我校將組織專家評審組嚴格、公正、客觀、全面地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評價,確定“求實計劃”、“學科特長生計劃”、“直通格拉斯哥計劃”、“領航計劃”的初審合格人選。
考生于5月5日起可在“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查詢初審結果。初審合格考生名單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和“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學校不再通過書面或電話通知本人。
2.確認考試、繳費及打印準考證
通過審核獲得測試資格的考生,請登錄“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于5月5日—5月14日期間確認考試及繳費,并于6月6日—6月9日期間打印準考證,學校不再另行通知;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成功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3.測試
(1)測試地點:電子科技大學沙河校區(成都市建設北路二段四號);
(2)測試時間:2017年6月10日;
(3)測試內容:筆試(數學、物理)+綜合面試。“直通格拉斯哥計劃”考生綜合面試含英文面試環節,“領航計劃”的考生只參加綜合面試。
測試具體安排情況請詳見準考證及我校本科招生網相關公告。
4.入選
“領航計劃”測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其余報名類型測試成績總分300分(其中數學100分,物理100分,綜合面試100分)。我校根據專業招生計劃數及考生填報志愿情況,分報名類型按測試成績總分從高到低擇優確定自主招生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入選專業及優惠分值。
5.公示
獲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選資格的考生名單,將于6月22日起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和“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六、錄取辦法及優惠政策
1.獲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選資格的考生,須參加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并在高考志愿中填報我校(具體志愿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為準),填報規則及錄取方式按照其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要求執行;
2.獲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選資格的考生,根據其自主招生考核結果在高考錄取時可分別享受如下優惠錄取政策:
計劃名稱 | 優惠分值 | 優惠分值說明 |
學科特長生計劃 | 降20分 | 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須達到我校在生源地省份最終模擬投檔線分數下20分以內,且不低于生源地省份本科第一批次理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海市、浙江省考生投檔分數需達到相應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上30分。 |
求實計劃 | 降60分 | 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須達到我校在生源地省份最終模擬投檔線分數下60分以內,且不低于生源地省份本科第一批次理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海市、浙江省考生投檔分數需達到相應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上20分。 |
直通格拉斯哥計劃 | ||
領航計劃 | 一本線 | 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達到生源地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錄取分數要求按相應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執行。 |
備注: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按照相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七、重要日程
1.報名:公布之日起至2017年4月8日截止;
2.初審結果查詢:2017年5月5日起;
3.確認考試及網上繳費:2017年5月5日—5月14日;
4.打印準考證:2017年6月6日—6月9日;
5.測試:2017年6月10日;
6.入選考生名單公示:2017年6月22日起。
八、注意事項
1.獲得入選資格考生的高考成績(及單科成績)應符合我校招生章程規定,政審、體檢合格;
2.獲得入選資格考生高考后填報的自主招生專業志愿須與公示的入選專業一致;
3.浙江省與上海市自主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與我校對該省市公布的2017年同專業(類)選考科目范圍相同;
4.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之一須為物理,且等級為A級及以上,另一科目不限,且等級為B級及以上;
5.為進一步加強自主招生規范管理,學校將重點組織專家對考生提供的發明專利等材料進行嚴格審核,一旦發現造假或非考生本人創造發明或提供其他虛假材料,立即取消相關學生自主招生報名資格,同時將相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規處理。
6.我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機構組織開展特殊類型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若發現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咨詢、輔導、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九、監督機制
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建立和完善監督機制,嚴格規范管理、加強信息公開、加強監督制約、嚴防權力尋租;社會監督和投訴電話:028-61830237;
2.考生應本著誠信原則,如實填寫申請表和相關材料;所在中學應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推薦申請者。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即取消考生相應資格。
十、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西區)西源大道2006號電子科技大學清水河校區主樓B2-214,郵政編碼:611731
電話:028-61831137、61831139
網址:http://www.uestczs.net
十一、本方案由電子科技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其他未盡事宜,根據國家、各省級招辦政策和《電子科技大學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執行。
電子科技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二〇一七年三月
四川自主招生大專院校名單2
時間:2023-09-17 05:0:33四川自主招生學校名
時間:2023-09-15 17:0:002019四川農業大學自主招生
時間:2023-09-13 22:0:232019西南財經大學自主招生
時間:2023-09-17 18: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