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省農村退伍軍人補貼新政策及養老待遇
關于開展優撫對象數據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民政局:
2013年以來,我區優撫工作規范化化管理取得了顯著成效,優撫數據庫實現了部、省、市、縣四級聯網,重點優撫對象第二代身份證信息錄入完成率達到了97.5%,優撫信息系統建設不斷加強,各級民政部門的購置了計算機、身份證識讀器、高拍儀、照相機等軟硬件設備,有效地提升了我區優撫工作規范化管理水平。今年,我們將以民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優撫信息管理系統優撫對象數據核查規范>的通知》(民辦發【2014】27號)(以下簡稱《規范》)為準則,把重點優撫對象核查和檔案管理作為優撫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落實《規范》的各項要求。通過入戶核查、分級抽查、完善個人信息、規范檔案管理等手段,建立起優撫對象數據核查的常態化工作機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核查范圍
在全國優撫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數據庫)中享受撫恤和定期定量生活補助的重點優撫對象及本人的檔案材料。包括傷殘人員(殘疾軍人、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人民警察、傷殘民兵民工)、三屬(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三紅(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在鄉老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退役人員、參加核試驗軍隊退役人員(原8023部隊退役人員、其他參加核試驗退役人員)、60周歲以上農村籍退役士兵、60周歲以上烈士子女(含建國前錯殺后被平反人員子女)、直接參與鈾礦開采軍隊退役人員,共計19類重點優撫對象。
二、
核查內容
(一)優撫數據核查
按照民政部《規范》標準,對全區各級民政部門管理的優撫數據進行全面梳理核查。具體核查內容包括:
1.基本信息模塊:信息錄入是否與優撫對象檔案相一致。服役部隊的番號(代號)(如XXX團為該部隊番號,部隊為代號,原則上只錄入代號一項即可)錄入是否正確;工作單位、聯系電話等信息是否錄入。
2.類別信息模塊:信息錄入是否正確完整,屬于時期、申請類別等個人信息是否正確;傷殘情形描述等級調整描述是否完整;參戰類別、享受待遇等信息選擇是否正確。
3.生活費來源模塊:必填項目信息錄入是否準確;銀行帳戶信息錄入是否完整。
4.醫療和養老保障模塊:醫療和養老信息是否進行選擇,選擇是否正確;供養方式是否正確,享受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待遇的人員是否進行選擇。
5.身份證掃描模塊:身份證原件是否掃描。有無重復、錯誤的身份證號碼,有無重復享受二種以上優撫待遇的優撫對象。
6.檔案材料模塊:是否錄入了以下要件,包括享受優撫待遇的優撫對象戶口簿、退伍證(服兵役證明材料)、優撫對象審批表、優撫證書(含優撫資金領取證)等認定要件。傷殘人員致殘檔案或原始醫療證明、評定或調整傷殘等級審批表;三屬享受定期撫恤審批表、烈士(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證明材料;在鄉老復員軍人享受定期補助審批表證;帶病回鄉退伍軍人享受定期補助審批表、有檔案記載或服役期間患有慢性病的證明(原始病歷);參戰、涉核退役人員審批表、原始檔案中有關參戰記錄證明的復印件、失業下崗證(含解除勞動合同書)或達到退休年齡未享受職工養老保險證明材料;60周歲以上農村籍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檔案證明材料或同期服役戰友證明材料;60周歲以上烈士子女(含建國前錯殺后平反人員子女)信息采集表、鄉鎮或民政部門出具的本人與烈士的關系及未享受定期撫恤證明材料、未享受職工養老保險證明材料;直接參與鈾礦開采軍隊退役人員審批表,失業下崗證(含解除勞動合同書)或達到退休年齡未享受職工養老保險證明材料等。
7.歷年照片模塊:本年度優撫對象的生活照片是否拍攝并及時錄入。
8.其它信息模塊:優撫對象的住房情況、家庭情況是否錄入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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