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兩會關于小產權房相關提案最新政策解讀
1、確權登記完成逾70%-80%
全國兩會提案:關于養老金上調 |
全國兩會提案:關于減稅降費 |
全國兩會關提案:于房產稅 |
全國兩會提案:關于退休漲工資 |
全國兩會提案:關于國企下崗職工 |
全國兩會提案:關于鄉村醫生 |
全國兩會提案:關于教師工資 |
全國兩會提案:關于房價 |
全國兩會提案:關于退役軍人士兵 |
全國兩會提案:關于教育話題 |
全國兩會提案:關于降低社保費率 |
全國兩會提案:關于社會撫養費 |
目前,農村集體土地的確權登記已完成70%-80%。
國土部地籍管理司司長說,目前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正加緊進行,去年頒布的中央一號文件明確規定,力爭用三年時間(即2012年)完成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工作。
司長表示,“截至目前,農村集體土地的確權登記已完成70%-80%,到2011年年底應該會有一個更好的結果”。
司長在會上透露,自2011年5月6日國土部聯合財政部、農業部下發《關于加
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以來,在目前的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遭遇了一部分政策問題,確權登記發證進展較為緩慢,為推動確權登記發證順利進行,近日又下發了《關于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
2、小產權房不得發證
《意見》提出,要嚴格規范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行為,嚴禁搞虛假土地登記,嚴禁對違法用地未經依法處理就登記發證。
《意見》明確規定,“對于借戶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過‘村改居’等方式非經法定征收程序將農民集體土地轉為國有土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非法出讓或出租集體土地用于非農業建設、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等違法用地,不得登記發證。對于不依法依規進行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或登記簿規范造成嚴重后果的,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對于在確權登記中出現的土地糾紛矛盾,朱司長稱,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的原則是糾紛矛盾不調解完,將不予以登記發證。
朱司長稱,目前在全國范圍來看,城鄉接合部的土地登記確權發證工作做得很好,將為農民合法維權提供依據。
《意見》規定,對于“撤村建居”后,未征收的原集體土地,只調查統計,不登記發證。調查統計時在新建單位名稱后載明原農民集體名稱,以給國家下一步出臺相關法律政策后妥善處理該問題提供依據。
國土資源部執法監察局巡視員王宗亞在發布會上表示,小產權房不受法律保護,今年,全國將選擇部分城市開展小產權房試點清理工作。小產權房是占用集體土地搞建設,并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成員銷售的商品住宅,國家對這個問題有明確的規定。城鎮居民不得購買農村的宅基地建房,也不可以購買小產權房。目前國家要求各地對農村集體土地進行確權登記發展,但是對小產權房違法用地不允許發證,小產權房不受法律保護。
3、試點清理
2012年2月21日,國土部召開發布會,公布2011年房地產用地管理調控等情況。國土部執法監察局巡視員王某表示,2012年國土部將聯合相關部門,選擇“小產權房”問題相對突出的城市,開展“小產權房”的試點清理,試點城市名單和試點方案目前正在研究中。
對于試點清理工作,王某說,目前正在穩妥有序地推進啟動試點工作。目的是在試點基礎上總結完善政策,為啟動全面清理“小產權房”工作做好政策和制度的儲備。
目前,北京、上海作為兩個試點城市已獲批準先行試點。北京市國土局局長表示,目前國土部只批準了在集體土地上建設租賃房的辦法,還沒有批準試點方案。“國土部要求試點封閉運營,結果可控。我們目前正在制訂試點方案,完成以后要經過國土部的審批。”
據了解,北京此前申報試點包括海淀區唐家嶺、昌平區北七家等項目。
4、清理原則
國土部部長徐某于2012年3月11日表示,2012年開始試點的治理小產權房,將為下一步大規模的清理做準備。
徐某坦言,小產權房由來已久,在大中城市城鄉接合部、城中村、旅游景區、休閑度假區都有,情況比較復雜。對于2012年小產權房的工作,他表示將在調查研究、清理試點和執法監察、嚴格防范、不讓小產權房繼續蔓延等方面同步推進。
對于清理的原則,徐紹史透露,清理會嚴格保護農民的正當權益,但要依法依規行政。
5、社會問題
“小產權房”主要是四個問題,一個是法,一個是理,一個是權益,一個是利益。
從法上講,國家法律土地制度規定的非常明確,集體土地它的宅基地包括它的土地轉讓性質,就是只能在屬于農民范疇內運轉,城市不能運轉。因為這是從農民的根本利益出發,在社會保障不健全的情況下,這一條不能動。
第二方面就是理,農民賣“小產權房”能夠致富,為什么不讓?城里人買“小產權房”便宜,為啥不讓買?其實,這里涉及的問題不是那么簡單,“小產權房”就這樣賣了,沒有把它的土地效益發揮到最大化。
再就是權益問題和利益問題。農民的問題,就是城鄉差別,兩元結構的問題,以及農民保障問題,在沒有解決和建立起來的情況下,最主要是保護農民利益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