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推進互聯互通,擴大對內對外開放
擴大開放是云南加快發展的必由之路。要充分發揮區位優勢,加強與周邊國家的政策溝通、道路聯通、貿易暢通、貨幣流通和民心相通,堅定不移地推進對內對外開放。
促進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立足于云南在“一帶一路”戰略中對南亞東南亞的輻射,發揮橋頭堡建設部際聯席會議作用,爭取中國—東盟互聯互通工作委員會支持,加快我省連接周邊國家的綜合交通、電力、信息和倉儲物流等基礎設施建設,加強與周邊國家交通基礎設施和運輸體系的對接與溝通。
統籌對內對外開放合作。積極參與孟中印緬經濟走廊、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完善滇印滇緬合作以及云南同越北、老北合作機制,積極參與打造中國—東盟自貿區升級版,穩步提升云南與周邊國家的多邊、雙邊合作水平。促進境外替代產業規范發展。服務于國家總體外交大局,落實好高層互訪和會談達成的相關工作,開拓周邊人文科技環保合作新領域。發揮僑務資源優勢,提高公共外交和民間外交對全省發展的服務能力。拓展與泛珠三角、長三角、環渤海、京津冀和港澳臺等區域合作。做好相關協調服務,鼓勵和支持企業走出去,力爭對外投資增長12%。
培育外貿競爭新優勢。積極主動面向南亞、東南亞地區,面向印度洋周邊經濟圈,加快開發開放平臺建設。完善瑞麗、磨憨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和河口、臨滄等邊(跨)境經濟合作區的功能和作用,完善紅河綜合保稅區運行機制,加快昆明綜合保稅區申報工作,爭取孟連、猴橋升格為國家級邊境經濟合作區。辦好第3屆中國—南亞博覽會暨第23屆昆交會,提高中國國際旅游交易會辦會水平。全面落實長江經濟帶海關區域通關一體化改革措施,探索內陸沿邊口岸和特殊監管區新型監管模式,提高貿易便利化水平。繼續實施“云品工程”,大力發展服務貿易,擴大資源性產品進口,外貿進出口總額增長13%以上。
推動招商引資再上新水平。落實好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和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重點擴大服務業和一般制造業開放。放寬外資股比限制,鼓勵外資參與存量股權投資。開展多種形式的招商活動,抓好省級重大招商項目督辦工作,提高合同履約率、項目開工率和資金到位率。力爭全年引進省外到位資金62OO億元,實際利用外資28億美元。
(八)重視民生保障和改善,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保障和改善民生,政府責無旁貸。要保基本、兜底線,織密織牢保障民生安全網。
保持城鄉就業穩定。做好大學畢業生就業工作,繼續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職工人才工程、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劃和“兩個1O萬元”微型企業培育工程,積極做好貸免扶補工作。抓好國家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整體推進示范市(縣)建設,加大對就業困難人員的幫扶力度,做好化解嚴重過剩產能失業人員等再就業工作。引導農村剩余勞動力有序外出就業、就地就近轉移就業。
加快社會事業發展。繼續推進鄉鎮幼兒園、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普通高中特色化學校建設,改善義務教育階段薄弱學校的辦學條件。抓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和寄宿生生活補助“兩個全覆蓋”,做好農民工隨遷子女就學工作。大力發展現代職業教育,抓好怒江、迪慶中等職業教育全覆蓋試點,推進滇西應用技術大學建設。辦好高等教育、特殊教育和繼續教育。推進以縣級公立醫院為主的公立醫院改革,完蓋基本藥物制度,探索建立合理分級診療模式,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加快中醫藥和民族醫藥發展,做好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加強邊境地區疫情疫病聯防聯控體系建設。推進第二批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創建,重視文藝人才培養,提高文藝創作水平,豐富優秀文化產品供給,活躍群眾文化生活。加強文物古跡、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利用,繁榮發展少數民族優秀文化,積極實施文化走出去戰略。充分發揮社會組織作用,依法加強社會組織管理。做好體育、出版發行、廣播影視、檔案、方志、哲學和社會科學工作。
加強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推進城鎮居民醫保與新農合統籌試點,提高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財政補助標準、個人繳費水平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財政補助標準。實現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全覆蓋,落實重大疾病新農合保障政策。建立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鼓勵企業建立商業養老健康保障,建立健全以經濟困難高齡、失能老年人為重點的老年福利制度,鼓勵民資、外資興辦營利性養老機構。完善城鄉低保、農村五保供養、醫療救助、雙擁優撫政策,全面落實臨時救助制度,關愛農村“三留守”群體。推進保障安居工程建設、棚戶區改造,建成18.5萬套城鎮保障房,統籌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40萬戶。發展婦女兒童、老齡、慈善和殘疾人事業。
扎實抓好民族宗教工作。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民族工作會議精神,把民族地區發展融入全省發展大局中,深入開展民族團結進步邊疆繁榮穩定示范區創建工作,改善民族地區生產生活條件,加快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決不讓下個兄弟民族掉隊,不讓一個民族地區落伍。繼續實施“十縣百鄉千村萬戶示范”創建工程、邊疆“解五難”惠民工程。加大對人口較少民族的幫扶力度,向人口較少民族聚居地區建制村所有農戶和人口提供人身意外保險和農房險,對人田較少民族高中和大學在讀學生繼續給予補助。做好城市和散居地區民族工作。廣泛開展民族團結教育,妥善處置民族宗教關系,鞏固和發展民族團結、宗教和順的良好局面。
推進地震災區恢復重建。按照地震災后恢復重建總體規劃,落實好各項措施,強化資金和物資使用的監督管理,使災區基本生產生活條件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全面恢復并超過災前,人民群眾生活水平和質量、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基礎設施保障能力、生態功能和環境質量明顯提升。確保魯甸、景谷地震災區完成恢復重建階段性任務,盈江地震災區全面完成恢復重建任務。加強防災減災能力、應急管理體系建設,提高氣象、地質、地震等災害防御能力。
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解決好欠薪和勞資、土地征收、企業改制中引發的矛盾糾紛。做好移民工作,維護庫區和移民安置區穩定。完善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機制,嚴厲打擊食品藥品犯罪行為,確保人民群眾飲食用藥安全。落實安全生產責任,開展重點行業專項整治,確保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嚴防暴力恐怖事件,打好禁毒防艾人民戰爭,打擊邪教、違法犯罪活動,深化平安云南建設。
做好消防、國防動員、民兵預備役和人民防空工作。繼續辦好10件惠民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