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任教時間辦法:
以任教15年以上(含15年)為基本教學時間,國家承認該教育時期的辛勤勞動成果,承認已經為教育事業做出了付出和奉獻,離崗民辦代課教師統一按2010年公辦教師月平均工資辦理退休手續。達到法定年齡退休時,領取公辦教師退休工資的85%(已超齡者補足退休費用)。
任教10—14年者,自己補足15年保險費用,補足15年保險金后,國家按2010年公辦教師月平均工資退休費辦理手續,次月領取公辦教師月平均退休費的70%。(補費的辦法:以2010年公辦教師月平均工資的40%補交,其余60%國家承擔)。
任教10年以下者,國家統一辦理新型農民養老保險。
按離崗原因解決辦法:
對離崗民辦代課教師受迫害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有關部門經核實無誤后,從離崗的本月開始,每月補償500元的生活費,直至領取退休金為止。因工作調動、家庭特殊困難、嚴重病殘的民辦代課教師,從離崗之月起,每月補償300元的生活補助,直至領取退休費為止。其他類型的離崗民辦代課教師一律不予補償。
全國民辦代課教師同志們,咱們反應的問題是復雜的,離崗的時間是漫長的,各省各地的情況是有很大差異的,解決的方法是有一定困難的。咱們只能以人為本,全盤考慮,突出重點,一攬子解決。希望大家反復考慮,認真對待,提出國家能承受民辦代課教師又比較滿意的方案來。盡快討論,盡快出臺政策,使這一問題盡快得到解決。
全國民辦代課教師所反應的問題已轟動全國,影響著社會的和諧和穩定,對這一歷史遺留問題,中央主要領導已經了解和掌握,正積極委托有關部門廣泛征求意見,準備出臺相關政策。
偉大的祖國正處于改革開放,穩定發展的關鍵時期,改革開放已經取得了豐碩成果,全國人民共同分享,民辦代課教師也應享受這一份成果,恩澤四方。
黨和政府追求公平正義,以人為本,惠及民生,改善民生,對廣大民辦代課教師的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