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召開的全國兩會上,個稅改革再度成為熱議焦點。
2022年3月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作的《政府工作的報告》中表示,今年,要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將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費用納入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發展普惠托育服務,減輕家庭養育負擔。
按照目前執行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中,子女教育一項,納稅人享受符合規定的專項附加扣除的計算時間為:學前教育階段,為子女年滿3周歲當月至小學入學前一月。學歷教育,為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入學的當月至全日制學歷教育結束的當月。
因此,此次將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費用納入個稅抵扣中,無疑成為一大利好。
事實上,作為調節居民收入分配的重要稅種,一直以來,個稅都承擔了重要使命。
不過,在代表委員們看來,當前個稅仍存在起征點偏低、稅率分檔差距較大等問題。如何更好地完善個稅改革,目前仍在建議討論中。
建議切實減負
個稅怎樣調、調多少、調什么方面,一直是備受爭議的話題。
針對老百姓最關心的個稅起征點問題,全國人大代表、格力電器董事長董明珠建議,將個稅起征點從5000元/月提高至1萬元/月,同時,在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分級最高檔96萬元/年的基礎上增設一檔200萬元/年,可以對應稅率50%-55%,這樣可以進一步優化調整超額累進稅率的層級、級距,促使減稅向中低收入人群傾斜。
不過,相較于將起征點從5000元提高到1萬元,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認為,更應該切實減輕工薪階級的負擔,可以適當地、更精準地調節專項附加扣除。
比如可以增加二孩、三孩,子女撫養、幼兒教育、嬰幼兒撫養等專項扣除所得稅,有針對性地貫徹公共政策、社會政策。
全國政協委員、民盟陜西省委副主委、西安交通大學經濟與金融學院教授李香菊發現,在實際操作中,個稅稅制也存在一些問題,比如一些收入相對較高的群體,將個人所得作為企業的投資,或者將個人所得轉換為企業的股權,以此來規避個人所得稅負。這種做法在中國的影視業界、網絡直播領域表現的尤為明顯。
“主要原因是企業所得稅實行比例稅率相對較低,而個人所得稅對綜合所得實行七級累進稅率,最高邊際稅率為45%,對高收入者而言,二者之間的稅率差較大。因此,應在共同富裕的目標導向下加快完善我國現行個人所得稅制。要更多地考慮民生問題,適當增加優化費用扣除項目,同時也要堵塞稅收漏洞,加強監管。”李香菊表示。
在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創始院長、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研究員賈康看來,高收入人群稅率應該按實際情況區分,比如,個稅減免政策應與高端人才引進和培育掛鉤,充分注重完善專家型、創新型人才的激勵機制來調節個稅。
“按照現在稅率,如果每月收入8萬元以上,也就是全年綜合收入96萬元以上的納稅人,要按照45%的最高邊際稅率納稅,96萬元以上的收入差不多要拿走一半。當前,中國現在要面對國際競爭,這不利于穩住高端人才隊伍。”賈康說。
賈康建議,應借鑒深圳、海南等地的一些先行做法,將中國個稅最高邊際稅率從45%降至30%以內,最好和企業所得稅25%的標準拉平。
全國人大代表、廣汽集團董事長曾慶洪則建議,國家應建立個稅起征金額標準指數化動態調整機制;擴大專項附加扣除的范圍,強化與國家生育政策和社會保障體系的銜接;適當調整累進稅率檔次,增加40%的稅率檔,并在高收入人群再增加一檔稅率,同時修改相應的應納稅所得額,鼓勵高收入人群多作貢獻。
營造共同富裕的環境
2019年10月,黨的十九大報告確定了“到2035年要實現中等收入群體比例明顯提高”的發展目標,并提出了“擴大中等收入群體,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調節過高收入”的行動目標。
當前,“培育和擴大中等收入群體”已成為我國社會發展的一項重大戰略決策,并成為黨和國家工作的重點之一。
縮小貧富差距是實現共同富裕的根本要求。在其中,個稅發揮了重要的調節收入分配作用。
李香菊建議,應擴大綜合所得的征稅范圍。將經營所得納入綜合所得課稅范圍,避免個人所得稅變成“工薪稅”;逐步將高收入群體的財產性所得、資本收益納入綜合所得征稅范圍;完善對高收入群體的綜合征管制度,堵塞以企業名義購買私人住宅、汽車、網絡直播等花樣繁多規避納稅義務的法律漏洞。
民盟中央也建議,進一步擴大綜合征收的范圍,可以將財產性所得、資本所得等也逐步納入綜合所得稅中,適當降低最高邊際稅率,可以將邊際稅率降低到40%左右,或者提高征收門檻。同時,還應增加專項稅扣除項目,如加大兒童稅收優惠政策,進一步完善“子女教育稅前扣除”,目前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支出可以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可將范圍拓寬并進一步提高抵扣額度。
在李香菊看來,應在國際稅收改革“雙支柱”的規則下,積極探索數字經濟超額利潤的征稅方式及分配問題,并有效防范行業壟斷風險,遏制以壟斷和不正當競爭手段獲取收入的行為,為實現共同富裕營造公平、公正、公開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