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南京師范大學招生簡章尚未公布,參考2017年招生簡章。
為進一步深化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積極探索拔尖創新人才的選拔培養模式,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
號)、《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14〕18 號)的精神,南京師范大學2017
年繼續在江蘇省內開展自主招生工作,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對象
熱愛祖國、品德優良、身心健康,具有2017
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符合南京師范大學2017
年自主招生報名條件的江蘇省優秀高中畢業生。
二、招生計劃
南京師范大學2017
年自主招生錄取人數不超過80
名。
三、報名條件
對某一學科(專業)有濃厚興趣,具有鮮明特長及培養潛質,相關學科成績始終在年級名列前茅,且高中階段獲得過如下成績之一:
(一)參加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生物、化學、信息學奧林匹克學科競賽獲得省級賽區二等獎及以上者;
(二)具有文學、寫作方面的特殊才能,在“葉圣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中獲得國家級二等獎及以上者;
(三)參加全國創新英語大賽、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獲得國家級二等獎及以上者;
(四)參加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獲得國家級三等獎及以上,或參加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獲獎者;
(五)入選中國科協和教育部推出的“中學生科技創新后備人才培養計劃”(簡稱“中學生英才計劃”)的學生;
(六)具有某一學科(專業)的培養與發展潛質,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或獨立作者發表學術論文(省級及以上刊物)、出版專著、獲國家發明專利授權(不包括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非轉讓所得);或在高中階段參加過與特長學科相關的國內外知名賽事、文化展演及科研活動并取得優異成績。此類學生須提供相關學術成果、作品、獲獎證書等證明材料,學校將對考生提供的材料進行嚴格審核,確認考生是否具有自主招生選拔資格。一旦發現造假或成果非考生本人所為,立即取消相關學生自主招生報名資格,同時將相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規處理。參加南京師范大學2017
年自主招生的考生不得同時參加南京師范大學2017年綜合評價錄取考核,考生根據自身情況只可在兩類選拔中選擇一類進行考核。
四、招生專業
考生根據本人獲得的獎項,對應學科特長類別及科類,按下表填報招生專業(類)。
五、報名程序
(一)報名時間
2017 年3 月25 日至2017 年4 月7
日(2017 年4 月7 日24
時關閉系統)。
(二)報名流程
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自主招生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zzbm/),網上報名并上傳相關材料,包括:
1.
申請表(報名完成后由報名系統生成打印,須考生本人簽字、所在中學負責人簽字并加蓋中學公章)。
2.個人陳述。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人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以及對所報專業的認識和專業發展理想,限1500
字。
3.考生符合學校自主招生報名條件及具備學科特長的相關材料(含高中階段獲獎、研究經歷和成果、社會調查經歷和成果、科技創新成果等)。
4.高中階段每學期期末成績單(須注明單科滿分)、特長學科的年級排名、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單。以上材料均須加蓋中學公章。
5.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上述材料均須原件掃描或拍照后按報名系統要求上傳,并通過報名系統網上提交,學校不接收紙質材料。考生須確保上傳材料真實、準確、清晰,未按要求完成報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報名無效。
江蘇自主招生大專院校名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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