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選拔程序
(一)資格審核
1.資格初審
學校根據自主招生報名條件,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初核。
2.材料審核
對于符合報名資格的考生,學校組織專家結合考生高中階段學科成績排名、考生自薦材料中提供的學科特長證明材料進行評審,擇優確定獲得面試資格考生
4名單。
3.直接獲得面試資格
考生如獲以下獎項之一,可直接獲得面試資格:
審核結果將于5 月5
日前在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公示,考生也可通過報名系統查看審核結果。
(二)繳納費用
審核通過的考生須于5 月20
日前登錄報名系統繳費,根據《關于進一步明確我省高校收費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07〕423 號、蘇財綜〔2007〕92 號、蘇教財〔2007〕89
號)規定,自主招生測試費為人民幣60
元/人。繳費成功后,須在報名系統中自行打印準考證。
(三)考核安排
南京師范大學2017
年自主招生考核形式為面試,面試過程全程錄像。
報到時間:6 月10
日8:00-11:00
報到地點:仙林校區廣樂樓音樂廳
報到材料:考生本人攜身份證、準考證、申請表及相關證書、證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須原件
面試時間:6
月11
日,按數理類、生化類、人文類進行考核,具體安排見準考證
(四)合格名單劃定及公示
學校根據考生面試分(占70%)、考生材料分(占30%),綜合確定考生合格名單。合格學生數不超過學校自主招生計劃數的1.5
倍(120 名)。合格名單經學校審定后,于6 月22
日前在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公示,并報送江蘇省教育考試院與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七、錄取政策
凡獲得南京師范大學2017
年自主招生錄取合格資格的考生須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簡稱高考),高考投檔分須達江蘇省本科一批控制線,兩門選測科目等級不低于BB,專業志愿填報須與自主招生報名申請專業(類)一致,否則不予享受自主招生優惠政策。對考生身體健康的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具體專業錄取原則為:根據高考排序分由高到低,結合本人專業志愿填報進行錄取。排序分計算方法為:高考原始投檔分+選測科目等級加分(選測科目等級組合為A+A+的加3
分,A+A 的加2 分,AA、A+B+ 或A+B 的加1 分),各專業錄取人數將視考生志愿填報情況確定,原則上不超過5
人,專業間不設級差。
八、領導及監督機制
(一)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自主招生錄取試點工作。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二)學校嚴格落實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各項要求,堅持程序公開、競爭公平、選拔公正的原則,進一步加強自主招生規范管理和信息公開,在自主招生過程中嚴防權力尋租,認真做好自主招生錄取工作。學校監察部門對自主招生全過程進行監督并接受社會投訴。
(三)學生及其所在中學等所填寫的內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齊全。若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一經查實,將取消其相關資格。對弄虛作假、
違規違紀的學校、單位、考生及工作人員,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
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
令第36
號)以及《刑法修正案(九)》相關處罰規定從嚴查處。
九、聯系方式
報名系統網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
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址:http://bkzs.njnu.edu.cn
招辦電子郵箱:zhaoban@njnu.edu.cn
招生咨詢電話:025-83720759
025-83598534
監督電話:025-85891511
通訊地址:南京市棲霞區文苑路1
號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篤學樓)
郵政編碼:210023
十、其他
(一)南京師范大學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自主招生相關事宜,請考生及家長謹防上當受騙;
(二)本招生簡章由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江蘇自主招生大專院校名單2
時間:2023-09-15 02:0:49江蘇自主招生學校名
時間:2023-09-21 05:0:52江蘇高職單招自主招生
時間:2023-09-21 15:0:342019南京師范大學自主招生
時間:2023-09-15 0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