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審核
報名截止后,學校將組織專家進行評審,根據考生高中階段思想品德狀況、獲獎情況、研究成果、發表文章等所展現出的學科特長和發展潛質,以及個人興趣、專家推薦意見、高中階段學習成績等,對報名材料進行綜合審核,確定測試資格名單,并于4月底公布。
我校將對考生提供的學術成果(如論文、出版物、文學作品等)報名材料進行嚴格審核,一旦發現造假或非考生本人創造發明,立即取消相關學生自主招生報名資格,同時將相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規處理。
五、測試
獲得自主招生測試資格的考生于6月10-11日到我校仙林校區參加綜合能力測試。測試包括筆試(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和面試。筆試主要考查學生運用已有知識綜合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面試主要考查學生綜合素質和專業發展潛力。筆試、面試成績分別按60%、40%計入總成績。其中報考“學科競賽類”并獲得測試資格的考生免筆試,只需參加面試(單獨計算成績)。在校測試過程全程錄像,專家組成、分組情況和學生面試順序均由抽簽隨機確定,確保測試環節的公平公正。
六、資格認定及優錄政策
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的原則,根據各招生專業(類)的測試人數和考生測試成績分類別、分專業劃定優錄資格線,確定優錄對象名單。經我校測試認定為“優秀”者享受一等優錄政策,“合格”者享受二等優錄政策。優錄對象公示總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的2倍,其中享受一等優錄政策的人數比例不超過公示總人數的40%。具體優錄政策如下:
一等優錄政策: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區、市)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可直接錄取;
二等優錄政策: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區、市)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南京大學最終模擬投檔線線下20分內可直接錄取,模擬投檔線由生源所在省(區、市)教育考試院提供。
其中,對于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以及其他合并本科錄取批次的省份,按照所在省份確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執行。上海市、浙江省二等優錄政策分數以報名系統公布的認定結果為準。江蘇省考生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兩門選測科目等級最低要求為A、A。
七、公示及錄取
1.學校嚴格執行三級信息公開制度,自主招生測試資格名單、入選合格考生名單、錄取名單均在南京大學本科招生網、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相關網站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進行公示。
2.未公示的考生不予錄取。符合錄取要求的考生將依據經公示的優錄條件及專業進行錄取。
3.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不再與考生簽訂書面協議,報名系統內公布結果或我校本科招生網公示結果作為自主招生錄取的最終依據。
4.學生須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若存在虛假內容或隱匿可能對學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
八、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400-1859680
招生主頁:http://bkzs.nju.edu.cn
E-mail:aonju@nju.edu.cn
微信公眾號:ndzsxlj
通信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棲霞區仙林大道163號南京大學普通本科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10023
九、監督
1.學校建有完善的監督管理機制,嚴格執行教育部“陽光招生”有關規定。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自主招生資格審核、測試選拔、錄取等招生過程并接受社會投訴舉報。舉報郵箱:jw3@nju.edu.cn。
2.對于工作人員或考生在自主招生過程中出現的任何違規違紀行為,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36號令)嚴肅處理。
3.我校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自主招生事宜和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請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十、本簡章由南京大學普通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教育部調整相關政策,則以新政策為準。
南京大學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江蘇自主招生大專院校名單2
時間:2023-09-15 02:0:49江蘇自主招生學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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