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試時間:2017年6月10、11日,具體測試時間及方案以我校招生信息網通知為準。
測試地點:河海大學
3、資格認定及成績使用辦法
按照考生綜合成績(按面試、筆試成績權重6:4折算總分),參考生源報考情況,按照“分開排序,擇優選拔”的原則,分專業組進行排序和認定,擇優錄取。
河海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認定名單及考生錄取政策經學校本科招生委員會審定后將在規定時間上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學校最終確認考生的自主招生認定資格。
六、志愿填報
考生須在自主招生志愿中填報我校,具體填報方式以當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發布方式為準。未按各省(區、市)自主招生志愿填報規則填報志愿者,學校不予錄取。
七、錄取政策
根據入選資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績總分、經公示的優惠分值、入選專業和學校模擬投檔線決定錄取與否。
1、特色專業組
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模擬投檔線(上海市、浙江省為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上50分)且填報其認定專業,學校將予以錄取。
2、工學專業組、經管學專業組
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模擬投檔線下20分(江蘇考生為10分)以內,不低于省(區、市)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線(上海市、浙江省為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上30分)且填報其認定專業,學校將予以錄取。
3、理學專業組、文法學專業組
考生高考成績達到省(區、市)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線(上海市、浙江省為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上)且填報其認定專業,學校將予以錄取。
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線”按相應省份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須達到BB及以上。
各省自主招生錄取均按上述政策執行,對于高考總分非750分的省份,優惠分數不單獨進行折算。
八、若國家或生源所在省(區、市)招生政策有所變動,我校將做相應調整。
九、考試收費
根據蘇價費〔2007〕423號、蘇財綜〔2007〕92號、蘇教財〔2007〕89號文件批準,我校自主招生院校測試費為每生60元。邊遠貧困地區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學校申請減免測試費用。
十、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南京市江寧區佛城西路8號
河海大學學生處招辦
郵
編:211100
咨詢電話:025-58099483,025-58099489(兼傳真)
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ea.hhu.edu.cn/zsw)
十一、監督機制及申訴渠道
學校紀委、監察處全過程參與并監督我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我校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學校的相關規范管理要求,對考核過程全程錄像,學生面試順序和專家名單由抽簽隨機確定,對初審合格名單、認定名單、錄取名單按相關要求實行三級信息公開。我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自主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
監督及申訴電話:025-83786240
十二、本招生簡章由河海大學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江蘇自主招生大專院校名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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