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發展,積極探索拔尖創新人才和未來教育家的選拔培養模式,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校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省屬高校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文件》的精神,南京師范大學于繼續在江蘇省內開展自主招生工作。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招收對象 具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且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的江蘇省應屆高中畢業生,可在對照選拔類別及報名條件的基礎上,申請南京師范大學自主招生。 二、招生計劃 南京師范大學自主招生錄取人數不超過學校當年本科第一批招生計劃總數的5%。 三、選拔類別及報名條件 南京師范大學自主招收拔尖創新人才的類別主要是學科專業特長類、教師職業潛質類(師范)和綜合素質優秀類的學生。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只可在三類中選擇一類提出申請,具體條件如下:
(一)學科專業特長類 對某一學科或專業表現出極其濃厚的興趣,具有鮮明特長及培養潛質,同時相關學科成績一直在年級中出類拔萃,且具有如下顯性成績之一: 1.高中階段參加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奧林匹克學科競賽獲得省級賽區三等獎(含三等獎)以上者; 2.具有文學、寫作方面的特殊才能,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專著,或者高中階段在具有較大影響的全國性作文比賽中獲得二等獎(含二等獎)以上者(具體賽事名稱:“葉圣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等);高中階段參加全國創新英語大賽獲優勝獎,或參加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獲三等獎(含三等獎)以上者; 3.高中階段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等國家級及以上賽區中取得優異成績者、高中階段獲發明專利(不含外觀專利)或在某一學科專業領域有突出表現和培養潛能,且取得南京師范大學自主招生錄取專家組認可成果者(含專利、公開發表論文等); 4.高中階段在語文、英語、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政治、計算機等任意一門單科學習中,成績在各學期始終位于年級前三名(除說明各學期單科成績外,還需注明該成績在年級同科類的排名及相應年級人數,并加蓋中學教務部門的公章)。 考生報名時需根據自身情況或學科優勢選擇一門面試的學科。 (二)教師職業潛質類(師范) 熱愛教育事業,立志從事教育工作,具有從事教師職業的潛能與素質,且高中階段學習成績綜合排名位于年級同科類學生中的前20%者。報考此類別的考生(包括個人自薦與校長實名推薦)均需經所在中學進行初選甄別,并出具由中學校長簽名的推薦意見。 (三)綜合素質優秀類 申請考生思想品德優良、組織領導能力突出、綜合素質特別優秀者;或中學階段在尊老愛幼、志愿服務、愛心奉獻、見義勇為等踐行公民道德等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跡并獲得相應榮譽稱號者;或家境特別貧困但刻苦勤勉、勵志求學事跡特別感人者(提供相關材料并經審核認可),上述考生均要求其高中階段學習成績綜合排名位于年級同科類學生中的前20%。 四、報名方式 (一)中學校長實名推薦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可通過中學校長實名推薦的方式報名。具有推薦資格的中學為南京師范大學生源基地中學、實習基地中學、聯合辦學中學。具體推薦指標見附件一。 (二)考生自薦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可通過自薦方式報名,對于自薦考生須由所在中學1-2名熟悉考生情況的高級教師書面填寫推薦意見,教師職業潛質類考生還需經過所在中學進行初選甄別,并出具由中學校長簽名的推薦意見。 除滿足上述條件外,報名考生須由中學對其進行綜合素質評價。綜合素質評價中的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等三個方面必須為合格。 五、報名程序 (一)網上報名 1月26日至2月6日(2月6日24時關閉報名系統)。申請人登錄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bkzs.njnu.edu.cn),點擊“網上報名”(http://add.njnu.edu.cn),按網上要求注冊、填寫報名信息,打印《南京師范大學自主招生考試報名表》(初審使用),核對無誤后須由考生本人簽字。 (二)提交紙質材料 申請人所有書面報名材料須用A4紙裝訂,于2月6日(以當地郵戳日期為準)以EMS特快專遞方式寄至南京師范大學學工處招生辦公室(收件地址:南京市寧海路122號,收件人:南京師范大學學工處招生辦公室,郵編:210097,聯系電話:025-83720759),并請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報名材料(校長實名推薦或自薦)”字樣,所交申請材料恕不退還。考生可通過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查詢材料寄達情況。中學可將考生報名材料統一匯總郵寄。考生書面材料及裝訂順序具體如下: 1.加蓋中學公章的《南京師范大學自主招生校長實名推薦表》或《南京師范大學自主招生自薦表》; 2.個人陳述,內容包括個人簡介、自我評價、個性特長、學業與職業生涯規劃等,字數在1000字左右(個人親筆書寫,題材不限,不得使用復印件); 3.高中階段每學期學習成績及年級位次匯總表、高中階段主要獲獎證書復印件和其他證明自己特長、優勢的材料(須為原始材料的復印件且加蓋中學教務部門章); 4.學生本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5.《南京師范大學自主招生考試報名表》(由網報系統打印,核對無誤后須由考生本人簽字)。 六、選拔程序 (一)資格審核 報名截止后,學校將組織專家組對考生的報名材料進行初審(材料不全者不予審核)。在審核過程中,對由中學校長實名推薦或自薦符合學科專業特長類相關條件的考生,通過專家組審核確認后,即取得面試考核資格;對教師職業潛質類、綜合素質優秀的自薦考生,學校專家組在審核報名材料的基礎上,將結合考生高中階段學業水平測試等級、高中階段平時成績、由中學提供的綜合素質評價及中學的推薦理由等方面,綜合考察考生的情況,以確定考生能否通過并取得面試考核資格。 通過審核獲得面試資格的考生名單將于2月20日前在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上公布,考生也可通過登錄“自主招生網上報名”系統查看審核結果。 (二)繳納費用 初審通過的考生須通過網報系統進行網上繳費,考生須繳納自主招生測試費共計人民幣60元/人。繳費成功后,用A4紙打印《南京師范大學自主招生考試確認表》,核對無誤后,請考生本人簽名,此表將作為考生考試報到的必要憑據。 (三)報到安排 凡確認參加考試的考生(以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上公布的名單為準)須攜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南京師范大學自主招生考試確認表》(再次登錄網報系統并打印,核對無誤后須由考生本人簽字)和具備報名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于3月8日到南京師范大學仙林校區(仙林大學城文苑路1號)廣樂樓音樂廳辦理報到手續,并領取準考證等材料。 (四)專業發展評估服務 為幫助考生了解自身學科興趣及其學業發展傾向,并為考生在高考志愿填報中對院校及專業選擇提供指導與參考,展現學校作為綜合性大學的學科資源服務優勢,學校將對所有參加面試的考生,免費提供專業發展評估服務,并安排專家對評估結果進行指導與解讀。此項服務內容由考生自愿選擇參加。 (五)考核安排 1.考核時間:3月9日。具體安排詳見報到時所發材料。 2.考核形式:考核形式為面試。 教師職業潛質類和綜合素質優秀類考生須參加大文科或大理科綜合素質面試。教師職業潛質類考生還須加試由學校組織專家進行的教師素養面試。 學科專業特長類考生將根據考生所選學科直接參加由專門學科專家組織進行的學科面試。 面試考核結束后,學校將根據考生面試表現和得分情況評定一定數量的特優等級、優秀等級及合格等級的考生。 (六)入選名單公示 南京師范大學自主招生錄取認定名單經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將通過學校本科招生網和考生所在中學公示,并在規定時間報送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在指定平臺進行公示,接受學校和社會監督。 (七)入選名單上報 經公示無異議后,學校最終確認考生的自主招生錄取認定資格,與考生簽訂《南京師范大學自主招生錄取誠信承諾書》(具體事宜另行通知),并將名單上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備案。5月5日至5月10日,合格考生需登錄江蘇省高考志愿信息網(http://gkzy.jseea.cn)對本人自主招生錄取志愿信息進行預確認(其中獲得“教師職業素養”類認定資格考生,原則上僅限填報南京師范大學普通類師范專業志愿),打印出《江蘇省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選拔錄取考生志愿確認表》,由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親筆簽名確認后上交考生所在中學。 七、錄取政策 根據國家和江蘇省關于自主招生錄取的有關政策,學校對取得自主招生錄取資格的考生給予一定的優錄政策。凡獲得南京師范大學自主招生錄取認定資格的考生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其兩門選測科目等級必須達到BB及以上,所報專業符合學校選科要求。其中獲得“教師職業素養”類認定資格考生,僅限填報普通類師范專業志愿。錄取至強化培養學院相關專業的考生,兩門選測科目等級必須達到AB及以上。對考生身體健康的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 (一)特別優秀等級考生 對極個別取得特優等級的考生,經江蘇省招委會審核通過,可在所屬科類江蘇省本科第一批錄取最低控制線下15分(含)范圍內(不得低于所屬科類江蘇省本科第二批錄取最低控制線)錄取,并可直接滿足考生所填報的第一志愿專業。其中錄取至強化培養學院相關專業的考生,高考成績不得低于所屬科類江蘇省本科第一批錄取最低控制線。 (二)優秀等級者 獲得優秀等級考生高考成績須達所屬科類江蘇省本科第一批錄取最低控制線,可直接錄取至考生所填報第一志愿專業。 (三)合格等級者 獲得合格等級考生高考成績如達所屬科類江蘇省本科第一批錄取最低控制線并服從專業調劑可確保錄取,學校對于合格等級考生在高考總分上加20分后參加專業排序。 八、監督機制 (一)南京師范大學成立由校長、分管校領導和校內紀檢監察等部門負責同志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自主招生錄取試點工作。由學生工作處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二)學校嚴格落實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各項要求,堅持程序公開、競爭公平、選拔公正的原則,認真做好自主招生錄取工作。學校紀檢部門對自主招生錄取全過程進行監督并接受社會投訴。 (三)學生及其所在中學等所填寫的內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須屬實、齊全。有虛報或偽造、變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替考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依據有關規定分別予以嚴肅處理。學校將把考生的違規事實報省教育考試院,對于負有責任的考生本人,未入學者,取消其自主招生錄取考核成績及參加當年高考考試資格和錄取資格;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由高校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四)南京師范大學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自主招生相關事宜,請考生及家長謹防上當受騙。 九、聯系方式 咨詢網址:http://bkzs.njnu.edu.cn 招辦郵箱:zhaoban@njnu.edu.cn 咨詢電話:(025)83720759傳真:(025)83598534 咨詢地址:南京師范大學學工處招生辦公室(江蘇省南京市寧海路122號18號樓105室) 校區郵編:210097 十、其它 本實施方案以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上發布為準,并由南京師范大學學生工作處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江蘇自主招生大專院校名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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