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徐州醫科大學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類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徐州醫科大學。學校代碼:10313,學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代碼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公布的為準。
學校辦學地址:江蘇省徐州市銅山路209號。
第四條學校是江蘇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學校設18個學院(部)、21所附屬醫院、15所臨床學院,設置28個本科專業,涵蓋醫、理、工、管4個學科門類。
第五條 學校面向江蘇、上海、浙江等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本科生。學校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徐州醫科大學普通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的學生,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機構是校領導和有關部門、學院負責人組成的“徐州醫科大學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訂學校招生工作政策,并對重大問題做出決策。
第七條 學校招生工作組織實施機構是教務處,在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規定,具體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八條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本科招生各項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 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生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學校分省生源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核后,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條 根據教育部規定,學校預留計劃數不超過本校招生計劃總數的0.5%,主要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根據生源情況須調整招生計劃時,學校將向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主管部門、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第十二條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考慮用人單位招聘需求,建議表面抗原陽性者慎報醫學類專業、身高低于158厘米的考生慎報護理學專業,護理學專業更適合女生報考。考生還應慎報因身體原因可能影響將來就業的相關專業。學校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要求。
第十三條考核方式。學生參加各省統一組織的普通高考。
第十四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五條 學校嚴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區)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六條 學校照理工類、文史類分代碼(分類)錄取,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七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錄取分數線及閱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擇優錄取。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從志愿)的錄取或者按規定提取其他志愿錄取。
第十八條 江蘇省普通類進檔考生的錄取采用規則
1. 2020年學校在江蘇設有4個招生代碼。學校各專業對江蘇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為:
理科類1223代碼本一批次專業選測科目要求為B、B及以上;
文科類1225代碼本一批次專業選測科目要求為B、C及以上;
理科類1225代碼本一批次專業選測科目要求為B、C及以上;
理科類1506代碼本一批次專業選測科目要求為B、B及以上;
理科類1443代碼本二批次專業選測科目要求為B、C及以上;
文科類1443代碼本二批次專業選測科目要求為B、C及以上;
必測科目達到合格(或C級及以上等級),技術科目合格。
2.學校對進檔的考生,選測科目B+加1分,A加2分,A+加3分,然后按照“預投基準分”(加分后成績)參加專業投檔。
3.學校根據“專業級差”的原則進行錄取,其中第一、二專業級差為3分,第二、三專業級差為2分,第三、四專業級差為1分,四專業之后各專業志愿間不設級差。文科類、理科類考生如“預投基準分”(加分后成績)相同,“投檔分”(加分前成績)高的學生優先;同分條件下,等級高的學生優先;同分同等級條件下,外語成績高的學生優先。如外語成績也相同,理科類考生數學成績高的學生優先,文科類考生語文成績高的學生優先。最后處理各專業志愿不能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
4.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計劃的錄取,按教育部、省教育廳的規定和學校的招生辦法執行。
第十九條江蘇省外普通類進檔考生的錄取采用規則
1.進檔考生依據實際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照“專業級差”的原則進行錄取,其中第一、二專業級差為3分,第二、三專業級差為2分,第三、四專業級差為1分,四專業之后各專業間不設級差。同專業志愿情況下若考生的投檔分相同,則比較外語成績,外語成績高的學生優先。如外語成績相同,則比較數學成績,數學成績高的學生優先。最后處理各專業志愿不能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
2.內地新疆高中班、中西部協作計劃、對口援疆扶貧定向培養招生計劃的錄取,按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區)的規定和學校的招生辦法執行。
第二十條 學校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但學校專業教學培養使用的外語語種為英語。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一條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二條學校1443招生代碼為我校與省內高職學院聯合培養“4+0”,“5+0”現代職業教育體系貫通培養項目,根據省教育廳批準的合作協議,在對應的合作培養學校辦學。
第二十三條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蘇價費[2014]136號文件),按學年收取費用,各專業費用為5200~6800元/年;
第二十四條 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學年人民幣800~1500元(蘇價費[2002]369號文件)。
第二十五條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學校設有“卓越類”、“培棟類”、“社會類”等本科新生獎學金,建立了以“獎、貸、助、補、勤、免”為一體的完善的資助體系,主要包括國家獎助(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應征入伍國家資助、新疆籍少數民族貧困生補助等)、學校獎助(優秀學生獎學金、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等)及各類社會資助(秉龍助學金、伯藜助學金等)近30項,詳見學校本科生招生網。
第二十七條
學校通訊地址:徐州市銅山路209號
郵政編碼:221004
招生咨詢電話:0516-83262666
招生傳真:0516-83262045
電子信箱:zsb@xzhmu.edu.cn
招生監督電話:0516-83262246
招生監督郵箱:xzhmujw@163.com
學校網址:http://www.xzhmu.edu.cn
學校本科生招生網:http://zsb.xzhmu.edu.cn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通過學校網站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九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條本章程由徐州醫科大學教務處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徐州醫科大學
2020年6月
常州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
時間:2024-07-12 10:0:24南京藝術學院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0:0:57江蘇師范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0:0:41西交利物浦大學轉專業政策
時間:2024-07-12 1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