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踐行以學生為本的教育理念,尊重學生的學習興趣和愛好,促進學生個性發展和特長發揮,營造有利于人才成長的制度環境,進一步規范學生轉學、轉專業工作,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和《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轉學備案工作的通知》(教學〔2017〕738號)的有關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轉學
(一)申請轉學的基本條件
學生原則上應當在本校完成學業,如患有疾病、確有特殊困難或特別需要,無法在本校繼續學習或者不適應本校學習要求的,可申請轉學,具體條件為:
1.患病學生需提供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證明;
2.特殊困難學生一般是指家庭有特殊情況,確需學生本人就近照顧;
3.學生因個人確有某方面特長,或有特別的學習興趣,或地域生活習慣不適應等原因無法在本校繼續學習的。
(二)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轉學
1.入學未滿一學期或者畢業前一年的;
2.高考成績低于擬轉入學校相關專業同一生源地相應年份錄取成績的;
3.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
4.以定向就業、委托培養招生錄取的;
5.未通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錄取入學的(含單獨招生和“3+2”升段學生);
6.符合退學、開除學籍條件,應予退學、開除學籍的。
7.其他無正當理由的。
(三)申請轉出流程
1.學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書面申請和相關證明材料。
2.院系對學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對學生入學資格進行再次復查,經黨政聯席會議研究提出決定意見。同意轉出的,將有關材料提交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復核。
3.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對學生申請和院系意見進行復核,經專題會議研究、分管校領導同意,提交校長辦公會議審議。
4.校長辦公會議審議同意,經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通知學生辦理轉出手續。
5.學生持轉入學校正式接收文件辦理離校手續。在離校手續辦理完成前,學生仍須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四)申請轉入流程
1.學生本人向學校學籍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和相關證明材料,并提供加蓋轉出學校公章的本人高招錄取名冊復印件、已修學業成績單、轉出學校同意轉出的文件。
2.學校對學生的申請進行審核,對學生的入學資格進行復查,經專題會議研究、分管校領導同意,提交校長辦公會議審議。
3.校長辦公會議審議同意,經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由學校出具正式接收文件報省教育廳備案;
4.經省教育廳備案通過后,通知學生辦理轉入手續。學生在接到通知后,10個工作日內未到校辦理轉入手續的,視為放棄轉入資格。
二、轉專業
(一)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必須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經省級招生部門正式錄取的我校普通全日制學生;
2.品行良好,在校期間未受過紀律處分;
3.學生確有某種特長或對某專業具有濃厚學習興趣,轉換專業之后確有利于發揮所長和個人成長成才;
4.身體條件符合轉入專業學習的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轉專業
1.特殊招生類(藝術類、體育類、“3+2”、“五年一貫制”等)專業學生申請轉入普通類專業的;
2.入學未滿一學期的;
3.在校期間受到紀律處分或者行政處罰的;
4.惡意拖欠學費的;
5.尚在休學、保留學籍或保留入學資格期間的;
6.已轉過一次專業的。
(三)創業或退伍后入學學生申請轉專業的,予以優先考慮。
(四)時間安排和工作流程
1.一年級第一學期第十六周由教務處公布各院系可以轉入的專業名稱和可接納的學生人數。
2.符合轉專業條件的學生根據本人情況,在學校公布轉專業相關信息一周內向所在院系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河南財政金融學院學生轉專業審批表》。每個學生最多可申請3個擬轉入專業。
3.各院系在第二學期開學后兩周內,對學生轉專業申請進行審核,經黨政聯席會議研究,確定本院系轉專業學生名單,經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將院長(系主任)簽署意見的轉專業學生名單報學校學籍管理部門。
4.分管學生工作、教學工作的校領導及學生處、教務處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召開專題會議對各院系提交的擬轉專業學生名單進行復核研究,確定學校擬轉專業學生名單。申請轉入人數超過該專業接納人數的,由轉入院系負責組織選拔考試,學校專題會議根據考試成績確定擬轉專業學生名單。
擬轉專業學生名單經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提交校長辦公會議審議。
5.校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后,出具正式文件。準予轉專業的學生須在學校文件印發一周內到新專業學習,逾期不調整者,視作自動放棄轉專業資格。
(五)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生原則上不能轉入普通類專業學習。確因特殊情況需要轉入普通類專業的,由學校專題會議或校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
(六)轉專業原則上只針對一年級學生,其他年級(畢業年級除外)需要轉專業的,參照上述流程經校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
(七)轉專業學生的學籍由學校學籍管理部門統一進行調整。
(八)學生轉專業后應當按照轉入專業教學計劃要求,修完規定課程或修滿學分方可畢業。
三、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河南財政金融學院學籍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校區 | 院系 | 專科專業 | 本科專業 |
---|---|---|---|
象湖校區 | 財稅系 | 財政、稅務、稅務(稅收籌劃方向)、資產評估與管理、政府采購管理 | 稅收學、財政學 |
會計系 | 會計(管理會計方向)、會計與審計、會計電算化、會計(注冊會計師)、會計、財務管理 | 會計學、財務管理 | |
金融系 | 保險、金融管理、證券投資與期貨、 | 投資學、保險學 | |
對外經濟貿易系 | 會計(國際會計方向)、國際貿易實務、國際商務、報關與國際貨運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
工程經濟系 | 建筑工程管理、建筑設計、城鎮規劃、物業管理、房地產經營與估價 | 工程造價 | |
信息工程系 | 經濟信息管理、電子商務、計算機網絡技術、軟件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 | 計算機網絡技術、軟件工程 | |
法律系 | 法律事務、法律事務(金融法律實務方向)、法律事務(房地產法律實務方向)、社會工作 | 社會工作 | |
工商管理系 | 工商企業管理、物流管理(合作辦學)、物流管理、市場營銷、酒店管理、會展 | 會展經濟與管理 | |
文化傳播系 | 文秘、廣告設計與制作、裝潢藝術設計、攝影攝像技術 | —— | |
外語系 | 旅游英語、商務英語、旅游英語(航空服務英語方向) | 商務英語 | |
繼續教育學院 | —— | —— | |
社會科學教研部 | —— | —— | |
體育教研部 | —— | —— | |
韋伯國際學院 | 會計、金融、財務管理、市場營銷 | —— | |
國際教育部 | —— | —— | |
龍子湖校區 | 教育系 | 學前教育、初等教育、心理咨詢 | 學前教育 |
文學院 | 語文教育、中文文秘、漢語言文學教育 | 漢語言文學 | |
經濟與法律學院 | 市場營銷、金融與證券、國際經濟與貿易、物流管理 | 物流管理 | |
外國語學院 | 英語教育 | —— | |
工商管理學院 | 人力資源管理、工商企業管理、會計電算化 | 電子商務 | |
軟件學院 | 動漫制作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計算機信息管理、數字媒體應用技術、軟件技術 | —— | |
數學與統計學院 | 數學教育 | 金融數學 | |
物理與電子工程學院 | 物理教育、應用電子技術、汽車運用技術 | —— | |
化學與環境學院 | 化學教育、應用化工技術、環境監測與評價 | —— | |
生命科學系 | 生物科學、生物技術及應用、生物技術及應用(營養師方向)、老年服務與管理(營養與保健方向)、種子生產與經營 | —— | |
藝術學院 | 廣告設計與制作、音樂、美術 | 視覺傳達設計 | |
體育系 | 體育教育、社會體育 | —— | |
國際教育學院 | 商務英語、會計、電子商務、學前教育、應用韓語 | —— | |
思政教研部 | —— | —— | |
公共外語教研部 | —— | —— | |
職業指導教研部 | —— | —— | |
旅游管理學院、地理系 |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航空服務 | —— |
省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會計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2個專業為中央財政支持的“提升專業服務產業發展能力”重點建設專業:會計、工程造價;
12個專業為省級教學綜合改革試點專業:會計、物流管理、法律事務等;
10個專業為省級名牌或特色專業:財政、會計、投資與理財、國際貿易實務等。
河南省二級學科重點學科:會計
中央財政支持的“提升專業服務產業發展能力”重點建設專業(專科層次):會計、工程造價
省級教學綜合改革試點專業(專科層次):稅務、會計、會計與審計、工程造價、法律事務、漢語言文學教育、人力資源管理、物流管理、計算機應用技術等
省級品牌專業或特色專業(專科層次):財政、投資與理財、法律事務、初等教育、會計、漢語言文學教育、國際貿易實務、語文教育、數學教育等
2020年河南財政金融學院錄取結果查詢網址入口及錄取結果公布時間
2020年河南財政金融學院錄取查詢入口,高考錄取結果查詢網址登錄
2020年河南財政金融學院招生簡章及招生計劃專業人數錄取規則
2020年河南財政金融學院高考錄取通知書什么時候發放,附EMS快遞查詢方法
新鄉醫學院轉專業政策規定
時間:2024-07-11 11:0:00河南財經政法大學轉專業政
時間:2024-07-11 11:0:02河南師范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1 11:0:13新鄉醫學院本科招生網登錄
時間:2024-07-11 1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