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學費標準,各專業學費每年多少錢
大學學費其實還是受到很多學生和家長關心的一件事情,本科四年專科三年算下來學費不是一個小數字。某些省份大學漲學費的消息被許多媒體報道,這些省份基本都確定了漲價方案或已啟動學費調整程序“漲學費”預示著學生的上學費用提高,家長負擔的加重。具體哪些學校的學費會上漲呢?上漲后的學費是多少?本文高考升學網小編將帶你一起了解關于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的學費標準相關知識,本內容來自網絡整理,僅供參考,準確信息請以學校官方發布為準。
第三十二條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通信工程、電子信息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自動化、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工業設計、測控技術與儀器、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網絡工程、材料化學、應用化學、環境工程、生物技術、生物工程學費標準18000元/年;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電子商務、物流管理、財務管理、工商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法學、新聞學、行政管理、公共事業管理、英語、日語學費標準16000元/年;藝術設計、動畫學費標準20000元/年;住宿費標準:1500元/學年。
本消息參考自2018年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招生簡章。2019級考生請關注官方招生簡章.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學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8〕2號)有關精神及廣東省招生考試相關文件規定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學校全稱: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
第四條學校國標代碼:11545
第五條學校地址:廣東省中山市石岐區學院路一號,郵政編碼:528402
第六條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第八條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學校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本科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生基本要求時,準予畢業并頒發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學士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學校教師代表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招生與就業處為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三條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監察處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
第十五條在廣東省,學校錄取批次為本科批次。其他省份的錄取批次具體請參照生源省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目錄。
第十六條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預留計劃用于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考生專業服從調劑而需要增加的計劃等問題。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在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制定具體錄取標準,按照文科類、理科類、美術類錄取。
第十九條根據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投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0%-120%以內,學校視生源情況在此比例內作適當調整。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校可根據各省級招辦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檔規則及生源情況確定招生計劃微調方案和調檔比例。
第二十條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我校投檔要求的情況下,學校依據考生分數及專業志愿擇優錄取。已投檔至我校的文科類、理科類考生,在政審、體檢合格且服從專業調劑的情況下,均不退檔。
第二十一條文科類、理科類考生按照以下原則錄取:
采取“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照分數由高到低的順序,優先錄取分數排在前面的考生,再錄取分數排在后面的考生。當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據各省的排名方法按順序錄取;沒有排名的省份,則英語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安排專業時,參考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進行安排。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劑,調劑到未滿額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在內蒙古自治區錄取原則單列,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原則。
第二十二條美術類考生錄取辦法:
美術類專業(專業包括: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動畫)錄取時使用各省美術統考成績。美術類專業錄取時采取“分數優先”的原則。
美術類具體錄取細則如下:
(1)凡報考我校美術類的考生,文化成績分數線和術科成績分數線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執行。
(2)高考文化課總分和術科統考分數按一定比例合成綜合總分出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綜合分由高到低的順序,優先錄取綜合分排在前面的考生,再錄取綜合分排在后面的考生。
(3)未按綜合總分出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校按照高考文化課總分和術科統考分數各占50%權重計算考生綜合總分(綜合分=術科統考分數×2.5+高考文化課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4)綜合總分相同時,術科統考分數高者優先錄取,若術科統考分數仍相同,英語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5)安排專業時,參考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進行安排。
第二十三條本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四條有關加分或照顧錄取政策,在各省份執行各省招生辦公布的加分項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適用于投檔及專業分檔。
第二十五條在廣東省,報考我校文科類、理科類本科層次的高中畢業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三門科目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須有兩門學科成績達到C級及以上等級。
第二十六條在廣東省,報考我校美術類的高中畢業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至少須有兩門學科成績達到D級及以上等級。
第二十七條我校在浙江的選課要求按照(提前)公布的選科要求執行,錄取原則按照在浙江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我校在江蘇省的考生選測科目要求請參見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學校招生計劃,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為:選測至少為CC,必測為4C1合格。進檔以后采用先分數后等級的排序規則錄取,其他要求請參見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規定。
第六章錄取體檢標準
第二十八條我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電子科學與技術、通信工程、電子信息工程和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專業對視力有要求,請單色識別不全者謹慎報考;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動畫專業對視力有要求,請色盲考生謹慎報考;會展經濟與管理專業因用人單位對考生身高有要求,請男身高1.70米以下、女身高1.60米以下的考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九條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收費標準
第三十條學生學費、住宿費按照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印發的粵發改價格[2016]657號文件精神執行。文科、理科類專業22000元/學年;藝術類專業25000元/學年;住宿費標準:1700元/學年(帶空調)。
第八章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一條在校期間,學生享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及“國家助學金”,相關條件和標準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及學校規定執行。學校設有“優秀新生獎學金”、“學院綜合獎學金”、“學院單項獎學金”以及社會捐助的獎學金等。學校設立勤工助學崗位可供學生選擇,學生可以通過課余時間勤工助學,獲得工作報酬。具體登錄學校招生與就業處(http://zsb.zsc.edu.cn/)及學生工作(部)(http://www2.zsc.edu.cn/xgc/)網站查詢。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二條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聯系部門:學校監察處
監督電話:0760-88311016
傳真:0760-88311016 電子郵箱:jjw@zsc.edu.cn
第三十三條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760-88888611、88888612
傳真:0760-88324586 電子郵箱:zsb@zsc.edu.cn
學校網址:http://www.zsc.edu.cn
招生網址:http://zsb.zsc.edu.cn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由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2018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條本章程由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授權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招生與就業處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規定不一致,則以國家和省的規定為準。
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招生計劃錄取人數及招生專業目錄(文科 理科)
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排名2019 廣東排名第2全國排名第32
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重點專業排名及優勢王牌專業分數線(文科 理科)
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各省各專業最低投檔錄取分數線統計(文科 理科)
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學費標準多少,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各專業學費標準設置
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錄取通知書,開學時間,入學考試指南軍訓宿舍條件轉專業政策
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高考錄取結果通知書查詢說明 通知書發放時間安排
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錄取結果查詢公布時間 錄取通知書發放時間安排
院系設置
據2017年1月學校官網顯示,學院設有電子信息學院、機電工程學院、計算機學院、材料與食品學院(原化學與生物工程學院)、人文社會科學學院、管理學院、經貿學院、外國語學院、藝術設計學院9個二級學院35個本科專業,7個一級學科,22個二級學科,初步形成了以電子類專業,工、管為主干,工、管、經、理、文、法、藝協調發展的學科專業布局。
院系名稱 | 專業設置 | 創辦時間 |
---|---|---|
計算機學院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嵌入式技術及物聯網) | 2000年 |
軟件工程(軟件開發技術、數字媒體與游戲軟件開發) |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網絡通信技術) | ||
電子信息學院 | 通信工程 | 1988年 |
電子信息工程 | ||
電子科學與技術(微電子、光源與照明) | ||
管理學院 | 物流管理 | 1986年 |
財務管理 | ||
人力資源管理 | ||
工商管理(工商管理、市場營銷) | ||
人文社會科學學院 | 法學 | 1988年 |
新聞學 | ||
會展經濟與管理(旅游、會展與酒店管理) | ||
行政管理(公務員與政府雇員,企業行政管理,社會管理與社會工作) | ||
材料與食品學院 (原化學與生物工程學院) | 材料化學(電子與信息功能材料) | 1988年 |
應用化學(精細化工、印制電路制造工藝、分析測試) | ||
環境工程 | ||
生物技術(食品營養與安全) | ||
外國語學院 | 英語(文化與傳播、翻譯) | 1986年 |
日語(國際貿易、翻譯) | ||
商務英語(國際商務、國際貿易) | ||
機電工程學院 | 自動化 | 1993年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數字化設計與制造、機電一體化) | ||
藝術設計學院 | 視覺傳達設計 | 1988年 |
環境設計(室內設計、景觀設計) | ||
產品設計 | ||
工業設計 | ||
動畫(數字藝術方向) | ||
經貿學院 | 金融學 | 1987年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
電子商務 |
特色專業
2014年,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擁有1個省級精品課程,建立教育部同步精品課程公開課。
“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被評為廣東省特色專業,“工程力學”被評為省級精品課程,“計算機應用技術”二級學科被評為廣東省特色重點學科,實驗中心、經濟與管理實驗教學中心、嵌入式系統實驗教學中心被評為省實驗教學示范中心,30余個項目獲得國家、省級教研教改項目立項。
學校有先進的科學實驗大樓,擁有高水平教學實驗室87個,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價值達9260萬元。
廣東警官學院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1:0:13廣東警官學院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2 10:0:54華南農業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0 10:0:00廣東醫科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0 1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