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專業簡單來說就是學生由原專業轉入另一專業學習。很多高校在大一或者大二結束的時候,會給一部分學生轉專業的機會。然而,各大高校都或多或少會對學生設置一些門檻,這些門檻或高或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學校的規定會有很大的差別。如果你想大學轉專業,志愿填報時一定要提前看一下你報考學校轉專業的門檻!以下是華南農業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條件,供考生參考。
第一條為貫徹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則,滿足學生個性發展,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學生轉專業工作的通知》(粵教高〔2015〕12號)等文件精神,為規范管理本科生轉專業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必須為我校在籍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且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入學已滿一學期;
(二)政治思想表現優良,品行端正,身體狀況符合轉入專業的要求;
(三)在校期間未受過警告及以上處分;
(四)在校期間未轉過專業(因大類招生分流不計入轉專業次數)。
第三條特殊情況轉專業。
(一)專業特長。休學創業復學的;在創新創業競賽中獲得國家級三等獎及以上(一等獎排序前三、二等獎排序前二、三等獎排序第一)或省級一等獎(排序第一)的,可優先轉入特殊專長的相關專業。
(二)退役復學。退役大學生士兵復學后,除定向生、委培生外,按學校有關規定在當年開放轉專業的專業和人數范圍內,不受專業門檻、成績、學科限制,優先轉入我校其他專業學習。
(三)疾病救濟。學生入學后發現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三級甲等醫院檢查證明,并經學校醫院復核,無法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其他專業學習的可申請轉專業。
申請疾病救濟轉專業學生高考成績須不低于申請轉入專業我校同一生源地相應年份高考錄取成績,且符合轉入專業培養要求;申請轉專業時需提供支撐和證明材料。
第四條其他情況轉專業。學生在讀期間,有以下情況之一的,按轉專業處理。由學院負責按照相關管理規定統一辦理,報本科生院審批。
(一)按大類招生分流至相關專業學習的;
(二)赴國(境)外合作大學學習的國際班學生,因大類招生及國內外專業設置差異,在我校就讀專業與赴國(境)外合作大學所學專業存在差異的;
(三)根據學校其他規定允許轉專業的。
第五條下列情形之一不允許轉專業:
(一)招生時已有明確規定不能轉專業的學生,含定向生、國防生、藝術類、體育類等專業學生;
(二)以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學生,國家有相關規定或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的(藝術類專業錄取的學生,入學后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
(三)招生時有特殊要求的提前批次錄取學生;
(四)特殊錄取類型學生申請轉到統招專業的,如第二學士學位等;
(五)實行學年制的畢業班學生,以及實行學分制且其學分已修滿教學計劃規定總學分的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學生;
(六)處于休學和保留學籍期間的學生;
(七)在校期間已完成一次轉專業的學生;
(八)國家或學校有關文件明確規定不可轉專業的學生;
(九)其他有失公平、公正、公開等與上級文件規定有沖突的情形。
第六條各專業轉專業招生計劃數由專業所在學院根據各專業的建設規劃、招生規模、現有教育教學資源以及辦學條件進行確定。各專業接收其他專業轉入的學生人數原則上不少于本專業一年級學生人數的5%,最多不超過15%。
第七條各專業需根據專業特點制定并公開發布對申請轉入學生的明確要求和遴選辦法,報本科生院備案。在遴選與錄取工作中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第八條學校成立華南農業大學本科生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教學工作的校領導擔任組長,成員由本科生院、黨委學生工作部、發展規劃處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學院成立本科生轉專業工作小組,由學院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成員由院黨委副書記、分管教學副院長和其他有關人員組成。
第九條轉專業辦理程序
(一)每學年第一學期末,本科生院核準并公布各專業接收外專業轉入的學生人數和招收條件。
(二)申請轉專業的學生于第二學期初通過教務系統提出申請,打印《華南農業大學本科學生轉專業申請表》,確認填報內容無誤后交所在學院審核,由學院匯總統一報送至本科生院。
(三)本科生院按照學生填報志愿將學生轉專業申請表分類整理,并移交學生申請轉入學院,轉入學院對申請轉專業學生進行考核,確定擬接收的轉專業學生名單,并明確建議轉入的年級、班級(如經綜合評價認定轉專業后跟同年級就讀存在較大困難的學生,建議其降級就讀),經公示無異議后報送至本科生院。本科生院匯總各學院擬接收轉專業學生名單,報學校本科生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予以公布。
(四)經審定同意轉專業的學生,憑本科生院出具的《華南農業大學本科學生轉專業通知書》到轉入學院報到注冊。
(五)學生到轉入學院報到后,其學籍、管理等有關工作由轉入學院負責,學生原所在學院應及時將學生的學籍卡等檔案材料轉交轉入學院;報到之前有關管理工作由原專業所在學院負責。
第十條轉專業學生應按照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進行培養,并補修轉入專業已開設的核心課程。學生在轉專業前已修讀并通過的課程,如與轉入專業的課程內容相近且學時學分不低于轉入專業同類課程的要求,經學院和本科生院認定,成績和學分可直接按同類課程認定;如其課程不是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中設置的課程或低于轉入專業同類課程學時和學分要求的,只能按公共選修課程認定。
第十一條轉入學院負責安排專人指導轉專業學生補修有關課程,并按新專業人才培養方案選課。各學院及時做好學生的學籍、黨團關系等變更工作,同時做好未獲批準轉專業學生的思想工作。
第十二條轉專業后按轉入專業標準收取學費。
第十三條其他規定。
(一)學生逾期未報到,或在報到前受到警告及以上處分,或經查實學生申請轉專業資料不實的,取消其轉專業資格。
(二)學校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經學生同意,必要時可以適當調整學生所學專業。
(三)獲準轉專業的學生原則上不得放棄轉專業,已辦理轉專業者,不允許再次申請轉專業。
第十四條本辦法由本科生院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華南農業大學本科學生轉專業實施辦法》(華南農辦〔2015〕49號)同時廢止。
華南農業大學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校園坐落在素有“花城”美譽的廣州市,土地總面積8211畝,其中天河五山校部4407畝,增城教學科研基地3804畝。學校建筑總面積140萬平方米,自然景色與人文景觀交相輝映,形成了“五湖四海一片林”的優美環境。
學校辦學歷史可追溯至始創于1909年的廣東全省農事試驗場暨附設農業講習所。1952年全國高校院系調整時,由中山大學農學院、嶺南大學農學院和廣西大學農學院畜牧獸醫系及病蟲害系的一部分合并成立華南農學院,隸屬農業部主管;毛澤東主席親筆題寫了校名。1979年,經國務院批準列為全國重點高等學校。1984年,更名為華南農業大學。2000年國家深化高校管理體制改革,學校由農業部劃歸廣東省主管。2015年,學校整體進入廣東省高水平大學建設行列。2022年,入選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學校現任黨委書記李鳳亮、校長薛紅衛。
華南農業大學是一所以農業科學、生命科學為優勢,農、工、理、文、史、經、管、法、藝、哲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綜合性大學。學校學科門類齊全,有98個本科專業,13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2個博士專業學位類別,29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20個碩士專業學位類別。作物學入選國家“雙一流”建設學科,獲批10個廣東省高水平大學建設計劃重點建設學科。植物學與動物學、農業科學進入ESI全球排名前1‰;植物學與動物學、化學、農業科學、材料科學、環境科學與生態學、微生物學、生物學與生物化學、工程學、分子生物學與遺傳學、免疫學、計算機科學、藥理學與毒理學、社會科學總論(依被引次數排序)13個學科進入ESI全球排名前1%。農學和獸醫學位列軟科世界一流學科排名全球第6位、食品科學與工程位列全球第20位。農業與林學位列QS世界大學學科排名全球第41位。
學校積極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創新機制、激發活力,努力打造一支實力雄厚、結構合理的高素質師資隊伍。現有教職工3380人,其中專任教師2360人(正高級478人,副高級893人);中國科學院院士1人、中國工程院院士2人,國家級人才項目獲得者68人,省級人才項目獲得者119人;國家級教學名師4人。
學校堅守為黨育人、為國育才,致力于培養具備崇高理想、家國情懷、過硬本領、務實精神的拔尖創新和行業領軍人才。目前設有25個學院(部),在校生5萬余人(含留學生),其中本科生近3.8萬人,研究生近1.3萬人。有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27個、國家級特色專業12個、專業綜合改革試點2個、卓越農林人才教育培養計劃改革試點專業8個以及國家級一流本科課程42門和多門國家級精品課程、精品視頻公開課、精品資源共享課、精品在線開放課程。近兩屆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5項(其中主持獲一等獎1項,二等獎3項)。學校被教育部確定為“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和“三全育人”綜合改革試點高校,被廣東省教育廳確定為首批“廣東省課程思政改革示范高校”和“廣東省課程思政教學研究示范中心”。
1、了解轉專業的限制與信息
各高校轉專業都有一定的條件和限制。一般而言,轉入冷門專業相對容易,轉入一些比較熱門的院系對學生的成績要求很高,而且轉專業的名額也少。
同時,各高校對轉專業的名額都有規定。所以在轉專業之前一定要提前找專業老師進行詢問允許轉專業所具備的條件。因為不同的學校,它的限制也不一樣。了解信息之后,提前做好準備。
2、努力取得優異成績
成績在轉專業的條件當中是十分重要的,因為有些熱門專業對名額限制較高,每個專業的限制名額只有幾名。
在實際操作中,都是以成績的排列來決定誰能成功轉專業,所以在大學期間一定不能掛科,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取得優異的成績。
3、辦好申請程序
教務根據轉入專業的辦學條件,向全校公布轉入專業的接受名額。在這之前,要根據學校的規定提交相關材料。
廣東警官學院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1:0:13廣東警官學院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2 10:0:54華南農業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0 10:0:00廣東醫科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0 1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