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高考錄取工作即將開始,高考錄取結果什么時候出來及錄取通知書發放時間安排尚未發布,請參考往年公布情況!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我省2018年基于高考基礎上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模式試點工作通知日前出臺。
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模式是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對“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的積極探索,旨在引導學生全面而有個性化發展,突破 “一考定終身”、“唯分數論”等傳統考試招生模式的約束,促進高校更科學地選拔適合自身辦學特色和不同專業培養要求的專門人才。
經教育部批準,2018年,我省在浙江大學、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南方科技大學、西交利物浦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上海紐約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昆山杜克大學等10所高校開展基于高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模式試點工作。教育部已單獨批復的試點高校,要嚴格按照已批準的招生專業和計劃招生。教育部部屬院校的綜合評價招生計劃,列入學校在我省的統招來源計劃且不得超過20%。
試點高校最遲應于6月初完成報名組織工作和考生資格審核工作。試點高校完成考生報名和綜合素質檔案初審后,實行以筆試、面試,或筆試、面試相結合等考核方式的綜合素質測試,綜合素質測試應安排在高考結束后、高考成績公布前(經教育部批準的除外)進行。經學校測試確定資格考生名單(含測試成績),高校應于6月30日前上報省招生辦。各高校確定的資格考生不得超過綜合評價招生計劃數的5倍。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模式試點院校在提前錄取批次院校錄取結束之后、普通類本科院校投檔之前完成投檔錄取。除上海紐約大學、昆山杜克大學按教育部同意的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模式外,其他試點高校均執行“631”的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模式。
《通知》要求各試點高校在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中要根據本校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目標,認真研究、制定科學合理并符合實際的綜合評價考核標準,細化考核實施辦法,通過建立科學規范的綜合素質評價體系、探索科學有效和多元化的人才評價選拔機制等,確保科學選才,確保公平、公正。要完善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模式,在招生章程中明確高中學生綜合素質檔案的使用方法,突出改革的正確導向。考生向試點高校提出申請,其所在中學(或原畢業中學)應幫助提供推薦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中學提供推薦材料應依據考生學籍檔案、在校表現和高校要求,如實反映考生在高中階段德智體美各方面發展情況。
《通知》強調,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要嚴格按照教育部“30個不得”的有關規定,強化考試招生工作紀律,加大招生違規處理力度。對在報名、考試、錄取等招生各環節出現違法違規行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嚴肅處理。對因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高校疏于管理,造成招生違規嚴重的,依紀依規進行嚴肅追責問責;為考生出具虛假證明或申請材料的中學,要嚴肅追究所在中學主管負責人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凡提供虛假個人信息或申請材料的考生,均應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其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同時通報省招辦,取消其本年度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
7月1日,廣東省招生委員會發出《關于做好廣東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網上錄取工作的通知》。2017年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從7月6日開始,8月15日結束,以下為日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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