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是從我們出生開始就需要做的事情,選擇一個好的大學很重要,選擇一個好的專業更加重要,因為這會影響自己一生的職業道路。如果進入大學之后,發現自己的專業并不適合自己,也不適合未來的發展,那么在大學里可以轉專業嗎?如何轉專業呢?轉專業申請條件有哪些?本文小編整理了一下相關內容,一起去看看吧。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學校學生轉專業工作,更好地滿足學生個性發展需要,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第 41號令)、《汕頭大學本科生管理規定》(汕大發〔2021〕108 號)等規定,特制定本工作細則。
第二章 轉專業要求和程序
第二條 轉專業是指學生在學習期間由原專業轉入另一個專業學習。學生按招生錄取的專業在校學習后,可根據學校的規定提出轉專業申請。轉專業類別主要包括:疾病救濟、大類分專業、學生意愿、退役大學生士兵復學及休學創業復學等。
第三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轉專業:
(一)學生確有興趣專長,轉專業更能發揮其專長的。
(二)入學后發現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校醫院指定醫療單位檢查證明,無法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其它專業學習的。
(三)經學校認定學生在原專業確有某種特殊困難,無法繼續學習的。
第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允許轉專業:
(一)入學未滿一學期的(不包括:入學體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招生管理規定中就讀該專業的疾病或生理缺陷)。
(二)在校期間已轉過專業的(不包括:新生入學被要求轉專業、大類分專業的)。
(三)休學、保留學籍、依據學校管理規定應予以退學或開除等學籍狀況不正常的。
(四)提前批次錄取的學生,高考成績低于當年學校非提前批次本科專業投檔分數線的。
(五)特殊錄取類型學生申請轉到統招專業的,如第二學士學位等。
(六)其他有失公平、公正、公開等與上級文件規定有沖突的。
第五條 轉專業受理程序:
(一)疾病救濟:新生入學時,因學校體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招生管理規定中就讀該專業的疾病或生理缺陷需要轉專業的,由校招生負責部門提出初步審核意見并報教務處。
(二)大類分專業:大類招生的學院應根據學校的轉專業規定制定詳細的分專業規則,分專業結果須經過學院教學委員會審核、院內公示不少于 5 個工作日,并將上述分專業結果及規則等材料報教務處。
(三)學生意愿:
1.學生申請轉專業的時間,限于新生入學后的第一、二個春季學期和第二個秋季學期。
2.春、秋季學期開學初,各學院向教務處報送接收轉入學生計劃、接收條件、考核方式和程序等。教務處審核匯總,向全校學生發布轉專業通知。
3.申請轉專業的學生根據轉專業通知的要求,提交轉專業材料。
4.學院教學委員會完成對申請轉入學生材料審查和考核等工作,并將擬接收轉專業學生名單和材料報教務處。
(四)退役復學:退役大學生士兵復學后,除定向生、委培生外,按學校有關規定在當年開放轉專業的專業和人數范圍內,不受專業門檻、成績、學科限制,優先轉入我校其他專業學習。
(五)休學創業復學:休學創業復學的學生,可優先轉入特殊專長的相關專業學習。
第六條 各專業轉專業招生計劃數由專業所在學院根據各專業的建設規劃、招生規模、現有教育教學資源以及辦學條件進行確定。各專業接收其他專業轉入的學生總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本專業同年級新生報到人數的15%,特殊情況下學院可以向教務處提出申請,學校教學委員會審議。
第三章 轉專業審核
第七條 學校教學委員會審核教務處提交的擬接收轉專業學生名單及材料(含大類分專業),經學校分管教學校領導審定后,予以公示。
教務處在學校網站將轉專業名單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學校正式發文公布轉專業結果,將轉專業調整情況提交學信網并報送廣東省教育廳。
第八條 批準轉專業的學生須參加原專業當前學期課程的學習和期末考試,考試不及格者,按學籍管理相關規定處理。
批準轉專業的學生自下學期起轉入新專業學習,原所在年級不改變(退役和休學創業復學學生除外)。轉入專業根據接收學生的學業情況,制定轉專業學生個人培養計劃。已獲得的學分符合轉入專業培養方案的,經轉入學院確認并報教務處審核后,予以承認。
第九條 獲準轉專業的學生原則上不得放棄轉專業,已辦理轉專業者,不允許再次申請轉專業。
第十條 轉專業后按轉入專業標準收取學費。
第十一條 轉專業的工作必須在公正、公開、公平原則下進行,嚴禁違反程序、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以權謀私等。對在轉專業工作中違反規定的單位或個人,按學校相關紀律處理。有相關違規行為的學生,一經查實,取消轉專業結果,并由學校依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分。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細則解釋權歸汕頭大學,具體解釋工作由教務處承辦。
第十三條 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汕頭大學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轉專業工作細則》(汕大發〔2019〕25號)同時廢止。
學院 | 專業(招考方向)名稱 |
---|---|
文學院 | 漢語言文學 |
英語 | |
西班牙語 | |
理學院 | 數學與應用數學 |
統計學 | |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 | |
應用化學 | |
生物技術 | |
海洋科學 |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
工學院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教育部卓越工程師 班) | |
智能制造工程 | |
電子信息工程 | |
電子信息工程(教育部卓越工程師班) | |
電子與計算機工程 | |
通信工程 | |
通信工程(教育部卓越工程師班) |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教育部卓越工程師班) | |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 |
土木工程 | |
環境工程 | |
建筑學 | |
生物醫學工程 | |
法學院 | 法學 |
法學(涉外法務英語特色班) | |
行政管理 | |
商學院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金融學 | |
工商管理 | |
會計學 | |
長江新聞與傳播學院 | 新聞學 |
國際新聞與傳播 | |
廣告學 | |
網絡與新媒體 | |
長江藝術與設計學院 | 藝術設計學 |
視覺傳達設計 | |
環境設計 | |
產品設計 | |
公共藝術 | |
數字媒體藝術 | |
公共衛生學院 | 預防醫學 |
醫學院 | 臨床醫學(全英預備班,5+3—體化,五年制) |
臨床醫學(5+3—體化,五年制) | |
臨床醫學(兒科學,5+3—體化,五年制) | |
臨床醫學(五年制) | |
臨床醫學(全科醫學,五年制) | |
臨床醫學(訂單定向,五年制) | |
口腔醫學(五年制) | |
藥學(四年制) | |
護理學(四年制) | |
眼視光醫學 | |
生物醫學科學 | |
精神醫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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