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2021年高考預計7月上旬至8月中旬進行錄取,該時間為初步安排。
如果有調整,省招辦將及時向社會公布。
藝術類、體育類院校
投檔錄取時間
藝術類統考、體育類:7月29-31日
藝術類校考:7月31日-8月2日
文理類院校
投檔錄取時間
專科提前批院校:7月29日
專科層次衛生專項計劃院校:7月29-30日
專科院校普通文理類:7月30日-8月3日
備注:藝術類體育類院校、文理類院校專科征集志愿時間:8月4-10日
志愿設置及填報
第七條本科和專科錄取批次普通類(物理、歷史)均設1個平行志愿組,分別設置45個院校專業組志愿數,每個院校專業組設6個專業志愿和1個是否服從專業調劑選項。藝體類統考設1個平行志愿組,設20個院校專業組志愿,每個院校專業組設6個專業志愿和1個是否服從專業調劑選項。
第八條考生根據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員會有關規定,結合自己選考科目情況、考試成績排位、身體條件及高校招生章程有關要求,合理填報志愿。填報志愿時,須充分考慮志愿風險,因志愿填報不合理或不符合院校專業組招生要求而落選,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http://www.dianliangwangluo.com
第九條每批次錄取結束后,視院校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情況,省招生辦公室統一組織征集志愿。
第十條高考評卷結束后,按普通類(物理)、普通類(歷史)、藝體類(分體育類、音樂類、美術類、書法類、舞蹈類、廣播電視編導類)及考生成績總分從高到低排序,并在公布成績同時予以公布。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排序時以統考科目成績總分加照顧加分合成分值后參與排序。
第十一條根據考生高考成績合成總分(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到低確定投檔位序。合成總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時,比較“3+1+2”考試科目總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優先。
“3+1+2”考試科目總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仍相同時,按以下原則進行排列:第1位序,比較語文加數學兩門合計成績高低,高者優先;第2位序,比較語文和數學兩門中的單科較高成績高低,高者優先;第3位序,比較外語成績高低,高者優先;第4位序,普通類專業按選考物理、歷史分開兩類比較物理或歷史成績高低,高者優先;藝體類專業比較術科統考成績高低,高者優先;第5位序,比較兩門再選科目中的單科較高成績高低,高者優先;第6位序,比較兩門再選科目中的單科次高成績高低,高者優先;第7位序,單科成績均相同的同時投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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