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新一輪高考綜合改革將于今年7月正式落地。近日,省教育廳印發了《2020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方式改革實施辦法》《海南省普通高考標準分轉換實施辦法》《海南省普通高考加分改革實施辦法》等3個配套文件,確保科學選才、公平公正,確保高考綜合改革穩步推進、平穩落地。
自2016年海南省被國家確定為第二批高考綜合改革試點以來,省委、省政府堅決貫徹落實國務院的部署,將高考綜合改革列入省委、省政府重點改革工作,明確責任,狠抓落實,穩步推進。省教育廳按照有利于發展素質教育、有利于科學選才、有利于教育公平的原則,立足海南實際,完善制度措施,調研培訓先行,落實組織和經費保障,充分發揮國內外權威專家和部門協同,廣泛動員基層學校積極探索、集思廣益,贏得了學校和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確保了高考綜合改革各項工作步入預期軌道。
2020年將有57000多名考生參加新高考。此次出臺的3個配套文件,涉及招生錄取方式的變化、標準分轉換辦法的優化和高考加分政策的調整,嚴格加分資格的審查,落實加分資格信息公示,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堅決打擊弄虛作假等違規違法行為,確保考試招生公平公正。
01、招生只分為本科和專科批次
據介紹,高考改革后,海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方式主要六個方面的變化。
第一,錄取依據有變化。海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以考生統一高考成績和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成績為基本依據,參考高中綜合素質評價情況,即按照“兩依據一參考”擇優錄取。
第二,錄取批次有變化。一是合并本科批次。海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只分為本科批次和專科批次,本科批次分為本科提前部分、本科普通部分。二是調整部分批次錄取順序。將本科體育類、地方專項計劃調整到本科提前部分錄取。即:本科提前部分按照本科提前普通類、本科藝術體育類(與本科提前普通類同時開展招生)、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特殊類型(含強基計劃、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高校專項計劃等)等順序錄取;本科普通部分按照本科普通類、本科少數民族班和預科班的順序錄取。
第三,志愿設置有變化。志愿設置以院校專業組為基本單位,即采取“院校+專業”的方式。院校編制招生計劃按招生專業科目要求分類設置院校專業組,并以院校專業組為單位投檔錄取。考生填報志愿須本人選考科目滿足擬報院校的專業組科目要求方可填報。對于沒有提出科目要求的院校專業組,考生在報考時無選考科目限制。
第四,志愿數量有變化。為最大滿足考生志愿填報和院校選才的需要,在改革后,本科提前部分的本科提前普通類、本科藝術類、本科體育類、國家專項計劃各設6個院校專業組志愿,本科提前部分的藝術校考、地方專項計劃各設3個院校專業組志愿、特殊類型設1個院校專業組志愿,本科普通部分的本科普通批設24個院校專業組志愿、少數民族班和預科班設6個院校專業組志愿,高職專科提前批、專科藝術類、專科體育類各設6個院校專業組志愿,高職專科批設10個院校專業組志愿,每個院校專業組志愿設6個專業志愿及服從調劑志愿。
第五,劃線比例有變化。在能夠滿足高校招生選才需要的前提下,堅持保持各批次上線率與歷年相當的原則,分別確定各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劃線比例。即:本科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為本科計劃總數的115%的相應位次考生成績劃線。專科批次實行先報志愿再劃線,按招生院校的專科計劃總數的100%相應位次考生成績劃線。部分特殊類型招生最低控制分數線原則上按照考生總數25%的相應位次考生分數劃線。藝術體育類最低控制分數線劃線比例和改革前一致,仍分別按照藝術類(分專業類別)、體育類的招生計劃總數的115%劃線。
第六,投檔比例有變化。改革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各批次投檔比例原則上為院校招生計劃數的105%,改革后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各批次,在進行模擬投檔后按最終確定的院校專業組計劃數的100%比例正式投檔,可降低考生退檔的風險。
02、優化高考標準分轉換辦法
在高考綜合改革背景下,針對考生選考科目不同、群體各異、報考人數不一等新情況,海南省日前出臺了《海南省普通高考標準分轉換實施辦法》。新標準分與原標準分有兩個不同點。
一是高考各單科原標準分的分數轉換區間為[100,900],新標準分的分數轉換區間為[60,300],壓縮了分數uj距,有效地解決了新高考選考模式下,選考人數少的科目分數稀疏現象,使各單科分數對綜合分的貢獻率更加科學合理,保證了考生單科排名不變。新標準分綜合分的分數轉換區間與原標準分一樣,仍為[100,900]。
二是百分等級的計算方面,通過優化,確保了每個學科無論選科人數多少,單科最高分的標準分都能達到滿分300分,綜合分最高分的標準分都能達到滿分900分。
03、調整普通高考加分辦法
第一,繼續保留3項全國性加分項目和分值。分別是“烈士子女,報考省內外高校增加20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及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及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報考省內外高校增加20分投檔”和“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報考省內外高校增加10分投檔”。
第二,調整部分全國性加分項目和分值。自2020年起,新增“少數民族聚居地少數民族考生須在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高中階段學校修滿規定的年限”條款,并明確少數民族聚居地的少數民族考生,報考省內外高校從增加20分投檔調整為增加15分投檔;歸僑青年、華僑子女、華僑在國內的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報考省內外高校從增加6分投檔調整為增加3分投檔。
第三,按照國家統一政策要求,對海南省地方性高考加分項目進行調整。
一是進一步降低海南省地方性加分項目的分值。其中,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漢族考生、農村人口獨生子女,報考省內高校從增加5分投檔調整為增加3分投檔;在非少數民族聚居地的學校就讀并畢業的少數民族聚居地少數民族考生,報考省內高校從增加10分投檔調整為增加5分投檔。
二是自2023年起,取消在非少數民族聚居地的學校就讀并畢業的少數民族聚居地少數民族考生和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漢族考生的兩個加分項目;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農村人口獨生子女不再享受高考加分。
三是繼續保留駐三沙部隊半年以上且到高考報名時仍在三沙部隊工作的官兵子女,報考省內高校增加6分投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