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普通高考加分改革實施辦法解讀
Q:為什么要進行高考加分改革?
A: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根據教育部、中央統戰部、國家民委、公安部和國務院臺辦有關文件精神,切實解決現行加分項目較多、分值較高以及范圍不夠精準等問題,進一步促進素質教育,維護考試招生公平公正。
Q:高考加分改革的總體目標是什么?
A:高考加分改革的總體目標是嚴格控制全國性加分項目和分值,逐步取消所有地方性加分項目,精準確定加分資格條件,加強加分資格審核,嚴格執行政策使用范圍,實現學生成長、國家選才、社會公平的有機統一。
Q:我省高考加分改革實施辦法是如何研制出臺的?
A:我省高考加分改革實施辦法的研制,嚴格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合法性審查、風險評估、集體討論決策等相關程序。修訂過程中,充分征求了省委統戰部、省民宗委、省衛健委、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等省高校招生委員會有關成員單位、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和教師、學生及家長意見,深入調研、數據分析,組織專家評估論證,合法性審核,經省高校招生委員會審定,報教育部核準備案。
Q:我省高考加分改革保留哪些全國性加分項目和分值?
A:我省繼續保留3項目全國性加分項目和分值:一是保留“烈士子女,報考省內外高校增加20分投檔”。二是“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及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及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報考省內外高校增加20分投檔”。三是保留“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報考省內外高校增加10分投檔”。
Q:對哪些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進行改革?
A:自2020年起,一是新增“少數民族聚居地少數民族考生須在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高中階段學校修滿規定的年限”的條款,并明確少數民族聚居地的少數民族考生,報考省內外高校增加20分投檔調整為增加15分投檔;二是歸僑青年、華僑子女、華僑在國內的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報考省內外高校增加6分投檔調整為增加3分投檔。
Q:對我省地方性高考加分項目進行了哪些改革?
A:一是進一步降低我省地方性加分項目的分值。其中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漢族考生、農村人口獨生子女,報考省內高校增加5分投檔調整為增加3分投檔;在非少數民族聚居地的學校就讀并畢業的少數民族聚居地少數民族考生,報考省內高校增加10分投檔調整為增加5分投檔。二是自2023年起,取消在非少數民族聚居地的學校就讀并畢業的少數民族聚居地少數民族考生和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漢族考生的兩個加分項目;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農村人口獨生子女不再享受高考加分;三是繼續保留駐三沙部隊半年以上且到高考報名時仍在三沙部隊工作的官兵子女,報考省內高校增加6分投檔。
Q:執行高考加分有哪些政策要求?
A:一是全國性加分項目適用于面向省內外所有高校投檔時使用,地方性加分項目適用于面向本省所屬高校投檔時使用。二是加分資格須由考生本人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經有關職能部門審核確定后,方可享受加分。三是符合多項高考加分項目的考生,分值不累加,取其中最高分值。四是取得當年少數民族加分資格的少數民族考生,方可獲得當年報考少數民族班和少數民族預科班的資格。五是在我省報名參加高考的外來人員隨遷子女,符合我省高考加分實施辦法的可按相關規定申報。
Q:如何執行好高考加分,確保考試招生公平公正?
A:我省根據各職能部門的職責分工,繼續按照“誰主管、誰審查、誰確認、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好資格審查工作的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嚴格做好加分資格的審查。深入實施陽光工程,嚴格落實加分考生資格信息的公示制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堅決打擊弄虛作假等違規違法行為,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確保考試招生公平公正。
Q:高考加分改革實施辦法自什么時間起實施?
A:本實施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同時廢止《海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實施辦法>的通知》(瓊教〔2015〕1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