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應、往屆生(高中畢業生)在報考大學時一視同仁,但往屆生不能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保送,不能報考公安部隊及軍事院校等。在分數相同的情況下,高校會優先錄取應屆生。
2應屆生(大學畢業生)應屆畢業生是指在應該畢業的年份畢業的畢業生。在一些企業(校園招聘)及公務員考試中限招收應屆畢業生,同時應屆畢業生在另一方面意味著經驗欠缺。畢業前需要工作的應屆生,需手持《畢業生推薦表》、成績單及三方協議尋找工作,畢業后取得報到證方可在就業所在地落戶。
1:有兩種情況:畢業一年內沒有參加工作屬于應屆畢業生;如果畢業一年內,但是參加了工作就不屬于應屆畢業生了。
2: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招錄考試中對應屆畢業生的界定:“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有些地方延長至三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3:應屆畢業生分兩種
1.即將要畢業的,但是還沒拿到畢業證,或者已經停止學習了,處于實習狀態的。
2.拿到畢業證了,但拿到畢業證的時間不超過擇業期年限的(超過則為往屆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