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限購區域
芙蓉區、天心區、岳麓區、開福區、雨花區、望城區、長沙縣。
二、限購政策
1、本市戶籍本市家庭
①2017年9月23日后辦理的本市個人家庭戶和集體戶個人,在限購區域無房,限購1套商品住房。
②本市戶籍家庭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的,待首套住房取得不動產權證滿3年后,方可購買第二套住房。
③在本市購買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下同),需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滿3年方可上市交易。
2、非本市戶籍
在本市無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家庭,憑在長沙市連續繳納24個月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限購1套商品住房。
注:長沙戶口指長、望、瀏、寧。
三、關于戶籍的認定
①戶籍,以公安部門的戶籍證明(含集體戶口)為準,不以身份證號為準。
②戶籍家庭,家庭成員(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中有長沙市戶籍的,屬于本市戶籍家庭;家庭成員中無長沙市戶籍的,屬于本市外戶籍家庭。
③個人家庭,指居民戶口簿上戶主與常住人口為同一人。
四、買房資格(非長沙戶口)
(一)對于非本市戶籍客戶:
1、不落戶,憑在長沙市連續繳納24個月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限購1套商品住房。
2、新落戶,不論是高校畢業生“零門檻”落戶或是其它方式落戶,在9月23日后辦理的本市個人家庭戶和集體戶個人,且在本市無住房的,限購1套商品住房。
(二)非長沙戶口獲得買房資格的6種情況:
1、買房情況:2015年9月1日起,有連續24個月的社;騻稅。
提交資料:全家戶口本、2015年9月1日起連續24個月長沙社保或者個稅明細。
2、買房情況:大專學歷/技師申請人才購房資格(不落戶)
提交資料:身份證、全家戶口本、畢業證、學歷認證報告/技師資格證、在長公司開具的在職證明、該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蓋公章、該公司給員工繳納的社保明細、24個月在長沙工作收入流水、24個月居住證。
3、買房情況:在長沙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無年齡限制(落戶后購買)
提交資料:準備好以下資料后,去單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辦理落戶(集體戶口),一般10天左右落戶成功。
4、買房情況:35歲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落戶后購買)
提交資料:準備好以下資料,前往長沙市政務服務中心一樓A45-48窗口【咨詢電話:(0731)88666740、88666741】、或遷入地公安派出所辦理集體戶口。
5、買房情況:現役軍人(現役軍官、武警警官、士官、義務兵)
提交資料:
①現役軍人服役地、入伍前戶籍地、入伍地在長沙的,提交下列證明的,參照本市戶籍家庭政策執行。
②服役地在長沙市的,由所在團級以上干部(士兵)管理部門出具現役軍人身份證明(含軍官證、警官證、士官證、士兵證及身份證)及家庭成員關系證明。
③入伍前戶籍地在長沙市的,除上款證明外,還需由入伍地公安部門(含派出所)出具本人入伍前戶籍所在地證明;入伍地在長沙市的,除上款證明外,還需由入伍地縣(市)級征兵辦出具從長沙入伍的證明。
6、買房情況:務工人員落戶
提交資料:
①長沙市五區合法穩定就業并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同時繳納一年社保,可申請落戶;
②戶口在長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三市居民,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并參加社保,可申請落戶。
為避免戶口問題,可以考慮申請落戶單位所在地或租賃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公共集體戶口。
辦理機關:由遷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所屬分區縣市局審批,審批后由派出所登記。
辦理時限: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結。
業務部門:長沙市公安局
咨詢電話:0731-82290001、85901066
7、買房情況:非住宅落戶
提交資料:購買商鋪、公寓后可落戶長沙后購買首套住宅。(一般一個月左右可落戶成功。)五、個人所得稅證明、工資流水
1、個人所得稅證明
已通過扣繳義務人明細申報個稅的納稅人和已完成申報的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的自然人投資者,可持二代身份證到地稅部門設置的自助終端上打印個稅完稅證明;
未實現明細申報的納稅人,應由納稅人提供合法身份證明、已扣繳稅款憑證和扣繳義務人情況說明,經地稅機關辦稅服務廳工作人員核實后,方可獲得相應期間實際繳納個稅的完稅證明。
凡2017年(8月8日)之后完稅憑證上提示補繳的,一律不得通過購房資格審核和辦理備案。
2、工資流水
工資流水可包括工資銀行流水或工作單位財務部門出具的工資發放證明。
自主創業,無法提供工資流水的,申請人為營業執照登記上的法人代表或經營者的,可以營業執照登記日期滿24個月取代工資流水。
六、住房套數認定
1、住房套數
是指本人及家庭成員在限購區域內已合同網簽和已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證的
已注銷的住房和非住宅,不計入住房套數。
2、關于被征收人的購房套數問題
在限購區域內,被征收人原房屋被征收,可以在簽訂征收協議后一年內,憑長沙市征收辦已備案的拆遷協議向長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申請按被征收套數購買商品住房。
3、關于限購商品住房套數的認定
2017年9月23以后(含9月23日)辦理的本市個人家庭和集體戶個人,且在限購區域內無住房的,限購1套商品住房。本市戶籍家庭,待首套住房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滿3年后,方可購買第2套商品住房。
4、特殊房產交易限制
因法院判決、繼承取得不動產(房屋)權屬的,不受限購政策限制,也不受滿三年上市交易限制;
經濟適用房及棚改貨補房上市、遺失補證、變更、更正、離異及夫妻約定取得不動產(房屋)權屬證書的,按換證前不動產(房屋)權屬證書登記時間起算,滿三年方可上市交易。
5、贈與、拍賣(不含法院拍賣)按限購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