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買房限購政策
購房人在西寧市購買商品住房時,不再進行購房資格審查,并提高繳存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進一步改善商品住房供應結構和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不斷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發展。從今年6月份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首先取消房屋限購以來,國內不少城市陸續取消房屋限購政策。據統計,截至目前全國僅剩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珠海、三亞和南京7個城市尚未取消限購。據統計,青海省人口在2013年底達到577萬,其中西寧市人口數為226萬。
作為青藏高原規模最大和人口最多的省會城市,西寧市從2011年1月開始實行房屋限購。據統計,西寧市從2011年年末的商品住房均價為3576元(人民幣,下同)/平米上漲到2015年8月的5813元/平米,上漲幅度超過了61%。根據青海省統計局公布的數字稱,2015年一季度,該市商品房銷售價格上漲幅度達20.65%。今年1至7月,該省商品房銷售額98.29億元,同比增長了61.8%。西寧市統計局投資處工作人員崔軍昌此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曾表示,“由于西寧在青海省的首位度較高,很多在高海拔州縣地區工作的人幾乎都有在西寧買房的需求,因此這些數字也從側面反映西寧市房地產的熱度”。
根據申銀萬國證券此前發布的房地產行業報告稱,全國房產相對過剩城市比例約為37.14%,其中西寧成為供給嚴重過剩的城市之一。青海省社科院發布的《2015年青海經濟社會形勢分析與預測》也明確表示,從西寧市看,2009年至2013年5月,該市商品房庫存量為300萬平方米,按照每月平均24萬平方米銷售量,消化周期為12.5個月,而全國受監測的20個典型城市消化周期為8.3個月,因此市場呈現供大于求的特征。對于該市取消限購的作用,西寧房地產信息微平臺投票顯示,44%的人認為“取消限購作用不明顯,對市場影響有限”。
對房地產市場行業進行規范,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沒有取得預售許可前不得以團購、認購、預訂、排號、發放貴賓卡等方式進行變相預售;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住房項目,要在取得預售許可10天內,實行明碼標價并一次性公開銷售。開發企業要嚴格按照商品房預售方案銷售商品房,不得隨意提高銷售價格。對存在捂盤惜售、囤積房源、哄抬房價等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加大處罰力度,采取暫停預售、關閉商品房買賣合同網上簽約系統、記入信用檔案等措施;情節嚴重的,依法降低或取消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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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大住宅限購限貸力度
1.調整住宅限購區域及范圍
除九龍湖區域(紅谷灘新區祥云大道以南區域)和儒樂湖新城(東至贛江,西至皇姑路,北至儒樂湖大街,南至英雄大道)外,在市區范圍內,暫停向在市區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宅的本市戶籍居民出售住宅(含新建商品住宅和存量住宅,下同。航空城國家重點工程配套項目除外);
暫停向在市區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宅的,或無住宅但無法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3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2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非本市戶籍居民不得通過補繳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出售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