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高考落戶政策2024年暫未公布,以下是往年落戶政策,僅供參考。
1. 父母雙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在青落戶5年以上(高考前);考生在我省就讀高中滿3年并參加了我省高中學考。可以在我省參加高考并報考省內外普通高校。
2. 父母雙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在青落戶3年以上、不滿5年(高考前);考生在我省就讀高中滿3年并參加了我省高中學考。可以在我省參加高考并報考省內外三本及以下院校。
3. 父母雙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在青落戶1年以上、不滿3年(高考前);考生在我省就讀高中滿3年并參加了我省高中學考。可以在我省參加高考并報考省內三本及以下院校。
4. 采用原戶籍省(市、區)分數線參與我省相應批次院校的錄取,條件是:父母雙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在高考報名前已在我省落戶、學籍在高考報名前已轉入我省。可以在我省參加高考,但要采用其原戶籍遷出省(市、區)各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參與青海省內相應批次高校的錄取。其原籍省(市、區)高考科目須與我省一致,如不一致則由省招辦按照我省高考分值進行折算。考生原籍同批次分數線低于我省的,則按我省分數線執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統考實際成績的基礎上適當增加分數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同一考生符合多項加分投檔條件的,除有特殊規定外,只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不累加。
(一)烈士子女,增加20分投檔。
(二)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增加10分投檔。
【由青海省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或青海省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出具證明,辦公地址均在西寧市解放路14號】
(三)對連續在牧區(六州)工作15年以上、現仍在牧區工作的漢族干部職工子女和世居牧區的漢族群眾子女,其戶口在當地、從小學到高中全過程與當地少數民族學生接受同等教育條件者,增加10分投檔。其中,對玉樹州、果洛州從初中一年級起至高中畢業一直在當地就讀,父母在當地工作10年以上、現仍在當地工作的漢族干部職工子女,增加20分投檔。
【漢族干部職工由工作地州(縣)組織、人事部門出具證明(中央駐青單位、省直垂管單位、省屬國有企業等由其省級主管單位人事部門出具證明)。世居牧區的漢族群眾子女由戶口所在地鄉(鎮)出具證明。考生在當地就學經歷由就讀學校、縣教育局出具證明】
(四)少數民族考生報考省內外院校,增加20分投檔。其中,在向全國省屬院校投檔時,再給六州少數民族考生增加15分投檔,累計為35分。
(五)對玉樹州、果洛州、黃南州“民考漢”考生,小學、初中、高中全過程一直在當地就讀、與當地的漢族學生接受了同類教育、參加了同類試題的高考,選報省內院校的,在享受原照顧加分條件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
(六)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增加20分投檔。
享受照顧加分條件的考生,經本人申報、有關部門審核,學校、考區招辦、省招辦三級公示后方予認可。學校、考區招辦向社會公示不少于10個工作日,并保留至當年9月底;省招辦在青海省教育考試網公示至當年年底(少數民族考生加分資格以報名時采集的身份證信息為準,不公示)。未經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項目、分值不得計入投檔成績并使用。
青海省高考綜合改革新聞發布會在西寧召開。省教育廳黨組書記、廳長申紅興介紹了《青海省深化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有關情況,省委編辦、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相關負責人現場答記者問,積極回應了關切。
申紅興介紹,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要求,青海于2022年啟動高考綜合改革。省委、省政府已印發《青海省深化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標志著我省高考綜合改革全面啟動。
據了解,我省將從2022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開始啟動普通高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到2025年,基本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制度,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普通高校考試招生體制機制。改革啟動后,取消文理分科,改革高考科目設置,選擇性考試科目成績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高職院校考試招生與普通本科教育考試招生相對分開,建立基于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模式。
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改革。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合格性考試覆蓋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方案規定的除勞動教育和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外的14門科目,考試成績作為高中學生畢業以及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主要依據。選擇性考試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6門科目,考生根據自身興趣、志向、優勢和高校專業選考科目要求,首先在歷史、物理2科中自主選擇1科作為首選考試科目,然后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科中自主選擇2科作為再選考試科目,考試成績作為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計入高考總成績。
規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評價內容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勞動與社會實踐等5個方面,反映學生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作為高校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省教育廳也將建立全省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平臺,強化過程性、常態化監管,確保評價客觀、真實、準確、可信。
深化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改革。2025年,青海省高考綜合改革落地,實行“3+1+2”考試模式,考試科目包括3科全國統一高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1科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首選科目(歷史或物理)、2科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再選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考生高考總成績滿分750分,其中,全國統一高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3科使用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每科滿分150分;首選科目使用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每科滿分100分;再選科目以等級賦分計入考生總成績,每科滿分100分。高校招生錄取時,按照歷史、物理兩個類別,分別編制招生計劃、分別劃定錄取分數線、分別投檔錄取,實施“專業(類)+院校”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
進一步完善高等職業院校分類考試制度。積極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改革,逐步完善“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和選拔制度。普通高中畢業生文化素質評價使用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由高職院校自行組織實施。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文化素質考試由省教育廳統一安排、統一考試標準,考務組織和職業技能測試由高職院校自行組織實施。保留考生通過參加統一高考進入高職院校的通道。
天津外國語大學和青海師范
時間:2024-06-11 12:0:00湖北師范大學和青海師范大
時間:2024-06-10 16:0:59廣東第二師范學院和青海民
時間:2024-06-10 04:0:39河南工程學院和青海民族大
時間:2024-06-02 07: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