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甘肅高考志愿不是必須填滿的,并沒有強制規定要填滿,但為了增加錄取機會,建議考生用好志愿表,充分表達自己的報考意愿,盡量填滿。每個批次的院校志愿以及每個院校志愿中可填報的相關專業志愿。
高考志愿不是必須填滿的,但還是建議填滿的。考生如果少填一個院校志愿,可能就失去了一次投檔機會。每個考生受到成績、加試科目等條件限制,只能參加部分批次的投檔錄取。所以,為了增加參與投檔錄取的機會,也要填滿所有志愿。
沒有規定說高考志愿一定要填滿,當然如果覺得第一第二志愿肯定會錄取上的話,不填報也是沒事的,但是大多數考生都會填滿。考生如果少填一個院校志愿,可能就失去了一次投檔機會。每個考生受到成績、加試科目等條件限制,只能參加部分批次的投檔錄取。所以,為了增加參與投檔錄取的機會,也要填滿所有志愿。
(一)網上填報志愿
1.志愿設置
(1)普通文理類
實施平行志愿的本科提前批(B 段、D 段、E 段、F 段)、本科一批(I 段)、本科二批(K 段)和高職(專科)批(Q 段、R 段)設置 9 個平行院校志愿。每個院校志愿設置 6 個專業選項和 1 個服從專業調劑選項。
不實行平行志愿的段(A 段、C 段、G 段、J 段、L 段、P 段)均實行“1+1”順序志愿(1 個第一志愿和 1 個第二志愿,下同),本科一批高校專項段(H 段)除外。每個院校志愿設置 6 個專業選項和 1 個服從專業調劑選項。
H 段設置一個院校志愿,院校志愿下設置 6 個專業選項和 1 個服從專業調劑選項。S 段不設置院校志愿。
(2)體育
本科一批(U 段)、本科二批(W 段)、高職(專科)批(X 段)設置 9 個平行院校志愿,每個院校志愿設置 6 個專業選項和 1 個服從專業調劑選項。
本科一批(T 段、V 段)設置“1+1”順序志愿,每個院校志愿設置 6 個專業選項和 1 個服從專業調劑選項。
2.填報安排
第一次填報:6 月 27 日 20:00 至 6 月 29 日 20:00。
填報批次為:本科提前批(A 段、B 段、C 段、D 段、E段、F 段、G 段),本科一批(H 段、I 段、J 段),本科二批(K 段、L 段),高職(專科)批(P 段、Q 段),體育本科一批(T 段、U 段、V 段),體育本科二批(W段)(民辦院校及獨立學院)。
第二次填報:8 月 6 日 20:00 至 8 月 8 日 14:00。
填報批次為:高職(專科)批(R 段),體育高職(專科)批(X 段)。
(二)征集志愿
1.征集批次
除本科提前批次(G 段)、本科一批(H 段)、高職(專科)批 S 段等三個批次中 3 個段不實行征集志愿外,其他批次其他段均實施征集志愿。
2.征集次數及范圍
本科提前批:
A 段(征集 1 次):征集控制線上未被錄取的考生。
B 段、D 段、E 段、F 段(征集 1 次):征集控制線上未被錄取和線下 20 分(含 20 分,下同)以內的考生。
C 段(征集 1 次):征集控制線上未被錄取和線下 40 分(含 40 分,下同)以內的考生,征集志愿時計劃統一公布(不再分縣(市、區))。
本科一批:
I 段和 J 段同步征集 1 次,分段錄取。I 段征集控制線上未被錄取和線下 20 分以內的考生,其中 I 段中省屬院校民族班征集相應批次控制線下 40 分內的考生(含 40 分,下同),預科、邊防子女預科不降分;J 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規定按征集后的志愿適當降分。
本科二批:
K 段和 L 段同步征集,征集 2 次,分段錄取。K 段第一次征集控制線上未被錄取的考生,第二次征集控制線上未被錄取和線下 20 分以內的考生(中職升學考試相同),省屬民族院校征集相應批次控制線下 40 分內的考生,預科、邊防子女預科不降分。L 段第一次征集控制線上未被錄取的考生,第二次按規定按志愿降分投檔。
高職(專科)批:
P、Q 段面向參照分數線上未被錄取且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征集一次。
R 段征集 2 次,普通文理類征集參照分數線上未被錄取的考生。中職對口招生計劃第一次征集后,如生源不足,可按相關規定在第二次征集時適當降分,降分幅度不超過 20分。
3.征集志愿設置
征集志愿的志愿數量和投檔錄取方式與第一次填報志愿相同。為提高專項計劃完成率,本科提前批 B、C、D 段征集志愿不再設置服從專業調劑選項,考生填報征集志愿時必須服從專業調劑,志愿填報系統將自動默認為服從專業調劑。
4.征集志愿時間
詳見《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填報志愿及征集志愿實施辦法》。
1.文史類和理工類
文史類(含體育文、藝術文):語文、數學(文)、外語、文科綜合。語文、數學(文)、外語(120×1.25)各科滿分為 150 分,文科綜合滿分為 300 分,總分為各科目成績相加之和。
理工類(含體育理、藝術理):語文、數學(理)、外語、理科綜合。語文、數學(理)、外語(120×1.25)各科滿分為 150 分,理科綜合滿分為 300 分,總分為各科目成績相加之和。
2.藏文民語類
藏文民語類采用“雙記總分”辦法。
(1)以藏文答卷“民考民”考生的考試科目為:藏語文、藏數學(文/理)、藏文綜/藏理綜、漢語、英語。科目分值為:
藏語文、藏數學(文/理)、漢語、英語(120×1.25)各科成績滿分為 150 分,藏文綜/藏理綜滿分為 300 分。“民考民”英語科目 100%、藏語文和漢語各占 50%、藏數學(文/理)100%、藏綜合(文/理)100%,以上科目相加所產生的總成績參加普通類高校的錄取;
“民考民”藏語文 100%、漢語 100%、藏數學(文/理)100%、藏綜合(文/理)100%,以上科目相加所產生的總成績(英語成績作為參考)參加民語類高校和專業的錄取。
藏語文使用“五協”命題試卷,藏數學(文/理)和藏文綜/藏理綜試卷使用全國統考的翻譯卷,漢語、英語科目為全國統考卷。
(2)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漢語)答卷“民考漢”考生的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文/理)、文綜/理綜、“加試藏語文”、英語。科目分值為:語文、數學(文/理)、“加試藏語文”、英語(120×1.25)各科成績滿分為 150 分,文綜/理綜滿分為300 分。
“民考漢”英語科目 100%、語文和“加試藏語文”各占 50%、數學(文/理)100%、綜合(文/理)100%,以上科目相加所產生的總分成績參加普通類高校的錄取。“民考漢”語文 100%、“加試藏語文”100%,數學(文/理)100%、綜合(文/理)100%,以上科目相加所產生的總成績(英語成績作為參考)參加民語類高校和專業的錄取。
語文、數學(文/理)、文綜/理綜、英語科目為全國統考卷,“加試藏語文”為自命題。
3.蒙文考試科目為漢語、蒙文綜/理綜、蒙語文、蒙數學。
4.接受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授課、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學習的考生,在參加全國統考(外語科目除外)時,筆試一律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題。用本民族語言文字授課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生,報考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授課的高校,在參加全國統考時,漢語科目由教育部考試中心另行命題,不翻譯成少數民族文字,并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題;外語科目試題中的漢語部分可翻譯為本民族文字,用所考科目的語言文字答題;其他各科可翻譯成本民族文字,用本民族規范的語言文字答題。
5.統考語種:全國統考的外語分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等六個語種,由考生任選一種。
甘肅高考志愿查詢暫無錄取
時間:2024-07-01 13:0:21甘肅高考平行志愿錄
時間:2024-07-01 11:0:08甘肅高考第一志愿沒
時間:2024-07-01 10:0:35甘肅高考志愿錄取狀
時間:2024-07-01 09: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