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必須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企業不能簡單地將其作為企業的分配制度,更不能將最低工資標準分成若干部分,以其中的一部分來計算加班費。那么2020年滁州最低工資有哪些調整政策呢,滁州最低工資沒有多少錢呢,本文小編整理了一些關于滁州最低工資的相關最新消息。
通知提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最低工資規定》,結合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省政府決定,自2020年11月1日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
據省人社廳有關人士介紹,通常情況下,我省最低工資標準至少每兩年調整一次,上一次調整日期為2020年7月1日。此次調整過后,我省月最低工資標準由原先的1260元、1040元、930元、860元四個檔次,調整為1520元、1350元、1250元、1150元四個檔次。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原先的13元、11元、10元、9元四個檔次調整為16元、14元、13元、12元四個檔次。
根據通知要求,自11月1日起,合肥市區的最低工資標準執行第一檔次的1520元/月,16元/小時,領跑全省。
全省各地最低工資標準如下:
第一檔次為1520元/月,16元/小時,執行地區為合肥市區。
第二檔次為1350元/月,14元/小時,執行地區為淮北市區,蚌埠市區,淮南市田家庵區、大通區、謝家集區、八公山區,馬鞍山市區,蕪湖市區,宣城市區,銅陵市區。
第三檔為1250元/月,13元/小時,執行地區為亳州市區,宿州市區,阜陽市區,滁州市區,六安市區,池州市區、九華山風景區,安慶市區,黃山市屯溪區、黃山風景區,巢湖市、肥東縣、肥西縣、長豐縣、廬江縣,五河縣、固鎮縣、懷遠縣,鳳臺縣、潘集區、毛集實驗區,蕪湖縣、繁昌縣、南陵縣,寧國市、廣德縣、績溪縣、郎溪縣、旌德縣、涇縣。
第四檔為1150元/月,12元/小時,執行地區為濉溪縣,蒙城縣、渦陽縣、利辛縣,碭山縣、蕭縣、靈璧縣、泗縣,界首市、太和縣、潁上縣、臨泉縣、阜南縣,天長市、明光市、全椒縣、來安縣、鳳陽縣、定遠縣,壽縣、霍山縣、霍邱縣、金寨縣、舒城縣、葉集試驗區,當涂縣、含山縣、和縣,無為縣,銅陵縣,青陽縣、石臺縣、東至縣,桐城市、懷寧縣、樅陽縣、潛山縣、太湖縣、宿松縣、望江縣、岳西縣,黃山市徽州區、黃山區,歙縣、休寧縣、黟縣、祁門縣。
根據《安徽省最低工資規定》,最低工資標準中剔除了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增加了“含金量”;具體來看,不計入最低工資標準的項目有: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伙食、交通、通訊、培訓、住房補貼;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一次性獎勵;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的其他福利待遇。該工作人員表示,這是我省建立最低工資標準制度以來,第13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與此同時,最低工資標準的設置,對于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和提高低收入群體收入等,均具有積極作用。
用人單位如有違反規定行為,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廣大勞動者應當如何維權?記者從市人社局勞動保障監察綜合執法支隊獲悉,如果某個用人單位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起初是責令企業改正并支付差額;如果用人單位拒不改正,勞動保障監察綜合執法支隊將強制企業支付差額并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一定的賠償金。勞動者遇到此類情況,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綜合執法支隊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