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那么濰坊最低工資標準規定是如何的?濰坊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時間是什么時候?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濰坊最低工資的相關知識,僅供參考!
根據省政府最新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文件,從6月1日起我市執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此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是省政府根據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和職工工資水平增長等情況,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核而確定調整的。
調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資標準分三檔,分別為1910元、1730元、155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9.1元、17.3元、15.5元。其中,我市奎文區、濰城區、坊子區、寒亭區、諸城市、壽光市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91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9.1元;青州市、安丘市、高密市、昌邑市、臨朐縣、昌樂縣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73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7.3元。
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省政府要求各地要加強對《最低工資規定》和最低工資標準的宣傳,讓用人單位、勞動者和公眾廣為知曉。要進一步加強對用人單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行為,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