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最低工資可以用月薪制定,也可以用每小時的時薪制定。那么2018年廣州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2018年廣州最低標準上調多少錢呢?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廣州最低工資標準的相關知識,可供參考!
2018年廣州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2100元/月
6月20日,廣東省人民政府發布了《關于調整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通知明確,從2018年7月1日起,對廣東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
6月29日,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關于調整我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經市政府同意,廣州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2018年7月1日起進行調整。
其中廣州市執行最高的第一類標準,為210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0.3元/小時。
廣州和深圳執行最高的第一類標準。廣州為210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0.3元/小時;深圳為220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0.3元/小時;
第二類標準為1720元/月,執行地區為珠海、佛山、東莞、中山市,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6.4元/小時;
第三類標準為1550元/月,執行地區為汕頭、惠州、江門、肇慶市,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5.3元/小時;
第四類標準為1410元/月,執行地區為韶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湛江、茂名、清遠、潮州、揭陽、云浮市,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4元/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