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最低工資制度是國家層面以法律形式干預工資分配并保障低收入勞動者基本生活的制度,也是政府調節經濟活動、保障勞動者權益、促進社會公平的重要手段和工具。
2021年最低工資標準規定,多少錢一個月暫未公布,以下是最新執行的最低工資標準,僅供參考。
一、2020年汕尾市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第四類地區包括余下的韶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湛江、茂名、清遠、潮州、揭陽、云浮十一市,調整后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010元,小時工資為10元。
二、2020年廣東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下稱《條例》)新調整的最低工資標準開始執行。
第一類地區是廣州市,調整后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550元,小時工資為15元;
第二類地區,佛山、東莞、中山三市,調整后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310元,小時工資為12.5元;
珠海市在省標準的基礎上自行提高到月最低工資標準1380元,小時工資標準13.2元;
第三類地區除原來的汕頭、惠州、江門三市外,增加了肇慶市,調整后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130元,小時工資為11.1元;
第四類地區包括余下的韶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湛江、茂名、清遠、潮州、揭陽、云浮十一市,調整后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010元,小時工資為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