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貸款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國家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于2023年欽州公積金貸款最新政策及額度計算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為進一步優化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住房消費力度,更好地滿足繳存人合理住房需求,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現就調整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額度上限
繳存人夫妻雙方均在本市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為45萬元;繳存人單方在本市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為35萬元。
二、調整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
(一)降低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提取留存繳存額
主借款人在尚未還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期間,原辦理提取時需在主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留存6個月的月繳存額,現調整為留存3個月的月繳存額。
(二)提高租房提取額度
進一步加大住房公積金對繳存人租房提取支持力度,將繳存人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月租金標準上限分別由未婚(單身)700元/月提高至800元/月,已婚由1000元/月提高至1100元/月。繳存人及配偶在本市內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通過不動產信息數據查實為無房產登記的,可申請提取繳存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三)加大繳存人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支持力度
1.簡化提取申請材料。繳存人憑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規劃許可意見等批準建設文件)、房屋產權證明、付款憑證(或交款票據),即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2.增加提取頻次。自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規劃許可意見等批準建設文件)之日起,在不超出本家庭戶可提取額度情況下,繳存人可在三年內最多三次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3.拓寬申請提取對象。無住房公積金或繳存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本家庭戶加裝電梯可提取額度的,不足部分可由配偶、父母、子女申請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補足。
三、修訂《欽州市個人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實施辦法》
第十六條 修改為:建立自愿繳存積分機制。按繳存余額、繳存時間、繳存按時率、社會貢獻等繳存貢獻因素設置繳存積分,按繳存積分配算可貸額度,鼓勵靈活就業人員多繳長存。自愿繳存人員家庭戶夫妻雙方所獲得的積分可累加,積分封頂為10分。自愿繳存人員個人住房公積金明細賬戶發生封存、銷戶的,積分自動清零。
(一)繳存余額積分。按繳存余額積分,每滿5000元積1分。
(二)繳存時間積分。按半年積分,每滿半年(6個月)積1分。
(三)繳存按時率積分。按月積分,每月按時足額扣繳積1分。
(四)社會貢獻積分。退役軍人、勞動模范、見義勇為先進個人、脫貧攻堅帶頭人、烈士遺屬(僅指烈士配偶、父母、子女)等有突出貢獻群體的積2分。除了享受與其他自愿繳存人同等權利之外,可優先審批及發放貸款。
四、本通知由欽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執行。此前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1.單人申請:公積金貸款額度:=[[[[ 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存款)×還款能力系數-借款人現有月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2.兩人以上申請:公積金貸款額度=[(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月工資總額 借款人與共同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存款)×還款能力系數-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現有每月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于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后容易產生風險。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5.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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