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四)未能提供有效身份證的考生身份信息采集
此類考生需提供相關材料到所在鎮區文體教育局(教育事務指導中心)辦理采集身份信息手續,各鎮區需安排專人對此類考生的資料進行嚴格的審查。審查時要求對照系統中的重要信息點,如果無誤則逐個確認通過,若系統中的重要信息點與實際不符,則按信息點修改程序提交審核,確認時務必檢查相關證件原件。具體要求如下:
1.港、澳考生需提供港澳身份證和回鄉證,臺灣籍學生需提供戶口簿和臺胞證,外國籍考生需提供護照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2.外省、本省外市和識別儀不能識別身份證的中山市戶籍考生需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這類考生須在5月21日前補充采集身份信息。
3.無戶籍考生及不能提供身份證明的考生,需另附說明,初中學校加意見并蓋章。
4.戶口尚在轉移辦理過程的考生,必須在5月20-21日提供有效身份證及戶口簿原件,到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辦理補充采集身份信息手續(按信息點修改流程操作),5月21日后不再辦理。
(五)各畢業學校打印《報名信息校對表》給考生、家長核對,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對表中各項內容逐一核對,凡身份證信息與戶口簿信息不一致的,以戶口簿信息為準。
(六)對沒有進行身份采集(身份證讀卡、人工審核)的學生,由各畢業學校在系統中錄入未采集原因。
三、正式報名工作
正式報名工作將安排在3月份進行,具體要求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