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指標生計劃分配
1.市教育局中招辦將城區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公費招生計劃的35%作為指標生計劃,并分配到城區相關公辦初中。
2.每所學校原則上分配2所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標生計劃,其中一所為師大附中、一中、長郡中學、雅禮中學等四所學校中的一所,另一所為其他省級示范性普通高級中學中的一所(確定在我校招收指標生的省級示范性普通高級中學為雷鋒學校)。
3.師大附中、一中、長郡中學、雅禮中學等四所高中學校的指標生計劃分配辦法為:某中學初中畢業生總數×(四所高中學校的指標生計劃總數/所有公辦初中畢業生總數),當分配到某中學的計劃不足1時,不下達指標;其他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標生計劃分配辦法為:某中學初中畢業生總數×(其他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標生計劃總數/所有公辦初中畢業生總數),當分配到某中學的指標生計劃數不足1時,不下達指標。
四、志愿填報
1.指標生申報資格。凡在我校就讀三年的應屆九年級學生(如因家庭搬遷、父母工作調動等正常轉學,至少在我校就讀一年),在完全自愿的前提下,均可自主申報湖南師大附中和雷鋒學校的指標生。已被確定為對口直升生的學生,不得再填報指標生志愿。
2.宣傳發動。5月7日7:40,學校召開九年級學生大會(廣播講話);4月份的家長大會已經宣講了指標生擇優確認實施辦法,校內張榜公布本校的指標生計劃,確保所有學生和家長了解指標生的招生政策。指標生計劃屬于指導性計劃,未完成的指標生計劃,將被滾入高中學校公費招生劃線計劃。全市統一劃定各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標生錄取最低控制線。
3.填寫表格。5月7日至8日16:00前,學生填寫《長沙市城區指標生志愿填報表》和《長沙市城區指標生志愿填報承諾書》(每生限填一所對應指標生學校,兩表各一式三份,家長簽名確認)。
4.收取表格。
⑴5月8日16:30之前,學生將《長沙市城區指標生志愿填報表》和《長沙市城區指標生志愿填報承諾書》(兩表各一式兩份)交給班主任,班主任簽名確認。
⑵5月8日17:00之前,班主任將收齊的兩表(各一式兩份)交給年級組康燦副組長。
⑶5月8日17:30之前,康燦副組長將收齊的兩表(各一式兩份)交給教務處樊凡老師,樊凡老師落實校長簽名。
5.張榜公示。5月9日至5月11日,學校公示本校初中畢業生指標生志愿填報名單及志愿填報情況。
6.匯總上報。5月14日上午,學校將《長沙市城區指標生志愿填報表》(每生一份)、《長沙市城區指標生志愿填報承諾書》(每生一份)以及《長沙市城區指標生志愿填報名冊》(紙質、電子表格各一份,樊凡老師負責)送交市教育局中招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