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發布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通知》(浙人社發[2016]49號)精神,浙江省在崗職工(含勞務派遣)年平均工資為51719元。
根據現行政策,杭州主城區、蕭山區、臨安市及桐廬縣企業繳費單位申報的職工本人度月平均工資收入低于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2586元)的,按60%確定,職工本人度月平均工資收入高于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12930元),按300%確定。7月至2017年6月,杭州主城區、蕭山區、臨安市及桐廬縣企業職工社保繳費基數上限上限為12930元,下限為258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