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要按規定支付現金,不準坐支、套支。
4、支付現金要嚴格執行審批制度,每張票據必須有經手人,主管領導簽字后方能報銷。
5、每月月末與會計認真對賬,做好現金交接單。
6、保管好現金支票等重要憑證,發生丟失等情況立即報開戶行進行掛失處理,并形成書面材料原因及查找結果,且要對產生的后果負直接責任。
7、協助所長做好所內其他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會計員崗位職責
1、按照《預算法》、《會計法》及會計制度的要求,認真做好預算內、外、鎮自籌資金及財政周轉金的會計業務工作,做到賬目清楚,賬實相符,內容真實,反映及時,數據準確。
2、及時編制鎮財政總預算和調整預算方案及財政決算工作,定期分析預算收支執行情況,及時上報各種報表。
3、負責辦理財政資金的收繳撥付工作。做到收入按政策,支出按預算,嚴格執行各項審批制度。
4、指導和監督本鎮所屬行政、事業單位的預算會計工作,認真審核行政事業單位的支出預算和財務報表,并負責做好農業相關票證的審核、繳銷工作。
5、協助所長做好所內其他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單位職責及人員崗位職責
單位職責:開展先進實用技術、農業標準化等技術和新品種的引進、試驗、示范和推廣;農作物和林木病蟲害、動物疫病及農業災害的監測、預報、防治和處置;農產品生產過程中的質量安全檢測、監測和強制性檢驗;農業資源、森林資源、農業生態環境和農業投入品使用監測;水資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術服務;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農業公共信息服務、農民培訓教育服務和農村可再生能源建設等;落實掛鉤聯系部門單位、村(居)小組計劃生育責任工作;管轄職能范圍內的安全生產、消防、“三防”工作;參與應急行動和承擔開展維護社會穩定工作的責任;承辦黨委、政府和上級相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編制設置:核定事業編制1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崗位職責:
一、主任崗位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市在農業、林業、水利、畜牧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負責農業綜合服務中心的全面工作,擬訂本鎮的種植業、養殖業、林業、水利、農業科教、技術推廣、農情統計等農業工作規劃、計劃,指導全鎮農業生產。
3、指導本中心工作人員開展日常工作,負責本鎮農業服務和技術工作的安排,落實各項農科服務工作。
4、負責農業生產的經濟運行、經營情況的調查統計分析。
5、協調農村各單位和涉農部門的業務工作。
6、負責組織和參與本部門單位聯系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