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注:高職提前招生錄取新生不參加我院新生獎學金的評選。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由我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
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適用范圍:中職生源)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高等職業技術院校高職提前招生試點暫行規定》,結合學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二條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是一所以培養機電類高等技術應用性人才為主的全日制高等職業院校。學院秉承“服務浙江制造”的辦學傳統,經過半個多世紀的建設與發展,目前已成為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是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50強、教育部53所“國家高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項目”院校之一,是國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獎獲獎單位,浙江省先進制造業緊缺人才培養的重要基地。
第三條學院具有高等職業技術學歷教育招生資格,頒發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條辦學地點位于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長安校區(海寧市長安鎮),毗鄰浙江財經學院東方學院,具有完善的現代教育教學設施和優質的教育教學資源。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五條學院面向浙江省高職提前招生中職生源共計120名(以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最后核準計劃為準),具體如下:
1、材料成型與控制技術、數控技術專業各30名:面向應、往屆機械類(簡稱機械類)中職畢業生招生;每個考生可報考2個專業。
2、生產過程自動化技術、應用電子技術專業各30名:面向應、往屆電子電工類(簡稱電子電工類)中職畢業生招生,每個考生可報考2個專業。
第六條如該生源科類的報考人數少于該科類的招生計劃數,則按照該科類參加考試人數的70%執行高職提前招生計劃數,計劃不足部分轉入浙江省單考單招批次招生。
第四章招生程序
第七條報名條件:符合浙江省高職單考單招報考條件,并已辦理高職單考單招
報名手續的應、往屆機械類、電子電工類中職畢業生,可報考我院。
第八條報名繳費:根據《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費標準的復函》(浙價費〔2008〕185號)文件要求,高職提前招生報名費110元/人,不繳報名費的考生報名無效。報名后兩天內考生可查詢報名結果,報名成功的考生將報名費按照以下方式匯款至我院以下賬號:
(1)支付寶繳費(推薦):繳費方法見我院招生網《招生動態》欄目。
(2)銀行匯款至學院以下賬號:
戶名: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
開戶行:杭州農業銀行浦沿支行
賬號:045201040002231
匯款用途:姓名+高職提前招生報名費(注明高考報名號)
第九條報名方式:高職提前招生考試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則,采取網絡報名、現場確認的報名方式。具有我院高職提前招生報名資格的考生請于3月4日8:00—3月23日12:00間登錄我院招生網高職提前招生報名系統,認真填寫報名信息。
第十條志愿填報:考生登陸學院招生網高職提前招生報名系統(http://zs.zime.edu.cn)完成網上注冊,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填寫所有資料,確認無誤后通過報名系統自動生成報名表,直接打印。機械類畢業生限報材料成型與控制技術和數控技術專業,電子電工類畢業生限報生產過程自動化技術和應用電子技術專業,招生對象相同的專業可以兼報,考生志愿以網絡報名為準。
第十一條下載準考證:所有考生在4月1日8:00─4月3日16:00憑個人相關信息從網上下載準考證,現場確認時憑繳費憑條(支付寶繳費的考生憑財務處發票)到準考證蓋章處蓋章。
第十二條現場確認
1、確認時間:4月3日9:00—17:00(含素質特長考察記分項目申請);
2、確認地點: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濱江校區(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528號);
3、確認時必須提交以下材料,并按以下順序裝訂成冊(A4紙標準),裝訂時將報名表作為材料首頁,不需另制封面:
(1)報名表(高職提前招生報名系統網上報名完畢后打印)
(2)素質特長考察記分申請表(可在招生網上下載)
(3)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可在招生網上下載)
(4)身份證或戶口本的復印件
(5)《單考單招高職報名證》復印件
(6)符合素質特長考記分項目的各類材料復印件
所有報名考生必須進行現場確認,不進行現場確認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處理。身份證或戶口本、素質特長考察記分證明材料、《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證》等要交驗原件,因材料不全無法進行現場確認的考生,視作無報考資格。如果考生無符合我院記分條件的獎勵事項,則無須填寫申請表及提供證明資料復印件。
報名材料及報名費一概不退。
第十三條綜合素質測試
包括文化課考試和素質特長考察兩部分。
一、文化課考試
由學院自主命題,自主組織考試。考生務必攜帶準考證、身份證或《單考單招高職報名證》方可參加文化課考試,缺其中一證則不得參加考試。
1、時間:4月4日
2、地點: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濱江校區(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528號)
3、科目:語文、數學、英語三門課程
4、范圍:單考單招招生考試大綱規定的內容
5、命題:由學院委托具備命題能力和資格的單位承擔命題工作
6、閱卷與評分:文化課考試三門課程合計總分300分。由閱卷評分單位在規定時間內把考生的評分結果報送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
7、若考生對文化課測試成績有異議,可在4月13日9:00—14:00期間。根據高考成績復核流程向我院提出復核申請,我院將依據程序進行復核。
二、素質特長考察
我院鼓勵具有特長并在各類比賽中表現突出的考生報考我院,在高中階段,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賦予一定的素質特長分:
(1)學科競賽類:高中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或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包括全國高中數學聯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中獲得省級賽區競賽一等獎記5分、二等獎記4分、三等獎記2.5分。
(2)語言文學特長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學專著或在全國性作文比賽(包括“葉圣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決賽、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中國中學生作文大賽)中獲得一等獎記5分、二等獎記4分、三等獎記2.5分;或在全國創新英語大賽或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中獲得一等獎記5分、二等獎記4分、三等獎記2.5分。
(3)藝術特長類: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小學藝術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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