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報名辦法
第十條報名條件。招生對象為符合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條件,已辦理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手續并取得報名序號,并有高中學考(會考)成績的普通高中畢業生。
第十一條報名辦法。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均須通過網上規定的報名方式提出申請。
第十二條報名流程。申請報名考生登錄浙江長征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http://zs.zjczxy.cn),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
第十三條報名費用。每位考生報名費用為110元。
第十四條現場確認。完成報名信息網上傳送的考生必須進行現場確認,不進行現場確認或因材料不全的考生,視作無報考資格。在確認現場發放綜合素質測試準考證,報名材料不退還。
第十五條專業志愿填報?忌筛鶕约阂庠敢来翁顖笕齻專業志愿并選擇是否服從專業調劑。
第六章考試形式及計分方法
第十六條綜合成績計分。考生綜合成績由學考(會考)分(滿分330分)和綜合素質測評分(滿分270分)兩部分組成,總分滿分為600分。
第十七條學考(會考)分。
學考(會考)分=各科等第換算分值相加的總和。各科等第轉換成分數如下表所示:
學業水平考試等第ABCPE
換算分值3026221814
第十八條綜合素質測評。由兩部分組成,滿分270分,即考生素質特長計分(滿分20分)與綜合素質測試分(滿分250分)相加合成綜合素質分。
(1)高中階段具有素質特長,符合條件的考生可獲得素質特長計分(具體辦法詳見附件1《浙江長征職業技術學院素質特長計分標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計分條件的,同類項計分只取高分項;不同類項可累計計分,但累計計分值最高不超過20分。
(2)綜合素質測試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素質及專業學習相關的能力和特長。有關測試的形式、內容、評分規則等(詳見附件2《浙江長征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綜合素質測試實施方案》及附件3《浙江長征職業技術學院2
浙江自主招生大專院校名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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