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二十條學校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定,實施“陽光工程”,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六公開”、“六不準”,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十一條各專業考生的錄取。
根據文化考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兩項總分,按考生報考專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若最低分考生出現同分,則優先錄取綜合素質測試分較高的考生;若出現同分且綜合素質測試分相同,則優先錄取文化課考試中單科成績優良的考生,依次為語文、數學、英語。如生源不足,即參加某一專業綜合素質測試人數少于該專業招生計劃數的1.2倍,則不足部分轉到高考統招計劃。
第二十二條體檢。
1、各專業的考生參照教育部、衛生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在當地可承擔高考體檢工作的醫院自行完成體檢工作。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梢圆挥桎浫 睏l款的,學校將按“不予錄取”執行。體檢結果不適宜擬錄取專業學習的考生應在擬錄取公示結束前主動提交書面申請放棄錄取資格。
2、空中乘務專業要求考生肝功能正常。報考這個專業的考生請在綜合素質測試前提交可承擔高考體檢工作的醫院的肝功能正常證明。部分服務性企業和航空公司的部分崗位可能會對員工乙肝表面抗原有要求,請考生在報考時慎重考慮。
第二十三條男女生比例: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二十四條凡被我校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信息,在本校招生信息網和浙江教育考試網同時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第二十五條凡被我校自主錄取的考生信息上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審批備案,并簽訂錄取誠信協議,其他院校不再錄取。自愿放棄錄取的考生須在公示期間內提交自愿放棄申請書。已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當年高職單考單招考試;未錄取的考生可參加當年高職單考單招考試。
第二十六條學校以英語為主要外語語種培養學生。
第六章招生監督
第二十七條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全過程進行監督;自覺接受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第二十八條考生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申請報考,如有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以及其他手段取得自主招生報考資格的,學校將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其報名資格;已被我校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二十九條其他違規行為的處理遵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其他
第三十條學校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嚴格執行浙江省高校收費的標準和有關規定。
第三十一條學校建立了完善的優秀學生獎學金制度和困難學生資助制度。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新生獎學金等各類專項獎學金。實行了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資助政策。
第三十二條聯系方式。
收件人:招生辦
通信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東區學正街66號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
郵政編碼:310018
咨詢電話:0571-8692811286928113
傳真電話:0571-86928113
網址:http://zsb.zjtie.edu.cn
E-Mail:1873555891@QQ.com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浙江自主招生大專院校名單2
時間:2023-09-15 01:0:00浙江自主招生學校名
時間:2023-09-15 12:0:332019浙江大學自主招生簡章
時間:2023-09-20 19:0:04浙江高職單招自主招生
時間:2023-09-16 23: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