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文件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遵循公開透明、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
浙江樹人學院(浙江樹人大學)
浙江省代碼:0033 國家代碼:11842
第五條 辦學層次、類型和基本情況:
浙江省政協主辦、省教育廳主管的全日制民辦普通本科高等學校。
在浙江工作期間曾來學校視察,對學校給予了高度肯定。學校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董事會由省直11個廳局和杰出校友代表組成,主要領導由省政協和省教育廳領導擔任。學校有完善的獎勤助貸險及大額的獎學金助力學生成長成才,多年來,學校畢業生初次就業率97%以上、創業率位列全省前茅、50%的畢業生在杭州就業。
第六條 學校地址:
杭州拱宸橋校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樹人街8號
紹興楊汛橋校區: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楊汛橋鎮江夏路2016號
入學戶籍地:杭州市
就學地:杭州拱宸橋校區、紹興楊汛橋校區
第七條 學歷、學位證書:
本科畢業生授予國家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浙江樹人學院(浙江樹人大學)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證書。專科畢業生授予國家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浙江樹人學院(浙江樹人大學)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八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我校招生工作的總體決策部署、計劃統籌及協調推進,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九條 學校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招生辦)設在學生發展與服務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宣傳和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條 學校設立招生監察組,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并受理舉報及有關來信來電來訪,調查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第四章 招生計劃、專業和收費
第十一條 2020年學校面向浙江、江蘇、安徽、河南、福建、湖北、廣西、貴州、山西、云南、四川、甘肅、江西等13個省招收本科生,面向浙江、山西、河南、安徽、江西、貴州、廣西、四川、新疆等9個省招收專科生。具體省份、計劃和批次按各省級教育考試院(招辦)公布的執行。
第十二條 2020年學校按專業招生,共有49個本科專業(專業方向)和8個專科專業。各專業具體選考科目詳見附件。
第十三條 專升本招生專業有市場營銷、城鄉規劃、漢語言文學、網絡與新媒體、國際經濟與貿易、國際經濟與貿易(茶文化貿易方向 )、旅游管理、食品質量與安全、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等。具體計劃和專業、錄取規則按照《浙江樹人大學2020選拔優秀高職專科畢業生進入本科學習招生簡章》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單考單招(中升本)招生專業有電子商務和商務英語等;單考單招(中升專)招生專業為市場營銷、電子商務和老年服務與管理。
第十五條 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安排在提前批錄取。具體計劃和專業、錄取規則按照《浙江樹人學院(浙江樹人大學)2020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學校學費收費均按教育教學成本核定,嚴格按照向浙江省物價局報備的收費標準和有關規定執行,各專業學年收費標準詳見附件;住宿條件為標準化學生公寓,住宿收費標準嚴格按省政府相關文件執行。學校根據新生專業分布情況進行統一安排住宿。
學校特別提醒:家庭經濟條件特別困難的考生,請慎重填報。
第五章 錄取原則和辦法
第十七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遵守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規定,選拔實行“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以生為本、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學校根據各省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當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的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浙江省以考生符合所填報志愿的選考科目范圍為前提,根據考生高考總分從高到低,實行專業志愿投檔,投檔比例為1:1 ;其它省份按各省規定的要求執行。
第十九條 學校根據考生生源的實際情況,須進行招生計劃調整時,由學校向省計劃主管部門及招生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第二十條 學校報考激勵措施
1、學校設有新生獎學金,對符合條件的新生予以獎勵。單設高額獎學金,對高考成績優異的新生給予單獨獎勵;為西部省份的新生提供入學資助金。
2、學校設有包括國家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王家揚樹人獎學金等多種類型的獎學金,激勵學生成才成長。
3、學校設有健全的學生保障體系。每年向學生提供“學生平安保險”一份;對包括在楊汛橋校區就學的所有學生提供參加杭州市對學生醫保的通道。
4、學校設有健全的困難學生資助體系。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給予在校期間每月的生活補貼并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對符合條件的學生,給予國家助學金以及學校“寒門學子”助學金。
5、學生在校期間可以進行專業調整,具體按照《浙江樹人大學學生校內轉專業管理辦法(修訂)》執行。
第二十一條 錄取時學校對外語語種不作限制,學校公共外語為英語(外語類專業除外)。
第二十二條 身體健康要求嚴格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復查,對不符合體檢要求者,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學校錄取的新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六章 入學復查
第二十四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在兩周內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并辦理相關手續;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審,合格者辦理入學手續并給予注冊學籍;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按學校規定取消學籍。新生可申請保留入學資格1年,保留入學資格期間不具有學籍,保留期滿前向學校申請入學,經審查合格后辦理入學手續;審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逾期不辦理入學手續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遲等正當理由,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結束后,考生可通過教育考試院統一途徑查詢錄取結果。學校通過多種途徑供考生查詢。學校聯系方式:
學校官方網站:http://www.zjsru.edu.cn
招生信息網站:http://zs.zjsru.edu.cn
招辦官辦微信:zjsruzsbgs
招生咨詢電話:0571-88297000
學校舉報電話:0571-88297019
學校傳真號碼:0571-88297025
學校通訊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樹人街8號(杭州拱宸橋校區)
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楊汛橋鎮江夏路2016號(紹興楊汛橋校區)
QQ群咨詢號碼:619826182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浙江樹人學院(浙江樹人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與上級有關政策和規定不一致的,以上級有關政策和規定為準。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附件:2020年招生專業選考科目和學費標準
附件:
2020年招生專業選考科目和學費標準
層次 | 序號 | 專業 | 學制 | 選考科目 | 學費(元) |
本科 | 1 | 工商管理 | 四 | 不限 | 26000 |
2 | 市場營銷 | 四 | 不限 | 26000 | |
3 | 財務管理 | 四 | 不限 | 26000 | |
4 | 物業管理 | 四 | 不限 | 26000 | |
5 | 風景園林 | 四 | 物理 生物 地理 | 28000 | |
6 | 土木工程 | 四 | 物理 | 28000 | |
7 | 建筑學 | 五 | 物理 歷史 地理 | 28000 | |
8 | 城鄉規劃 | 四 | 物理 生物 地理 | 28000 | |
9 | 交通運輸 | 四 | 物理 化學 | 28000 | |
10 | 新聞學 | 四 | 不限 | 26000 | |
11 | 網絡與新媒體 | 四 | 不限 | 26000 | |
12 | 漢語言文學 | 四 | 不限 | 26000 | |
13 | 秘書學 | 四 | 不限 | 26000 | |
14 | 英語 | 四 | 不限 | 26000 | |
15 | 商務英語 | 四 | 不限 | 26000 | |
16 | 日語 | 四 | 不限 | 26000 | |
17 | 朝鮮語 | 四 | 不限 | 26000 | |
18 | 電子信息工程 | 四 | 物理 | 28000 | |
19 | 通信工程 | 四 | 物理 | 28000 | |
20 | 物聯網工程 | 四 | 物理 | 28000 | |
21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四 | 物理 | 28000 | |
22 | 數字媒體技術 | 四 | 物理 | 28000 | |
23 | 電子商務 | 四 | 物理 | 28000 | |
24 |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 四 | 物理 | 28000 | |
25 | 環境工程 | 四 | 物理 化學 生物 | 28000 | |
26 | 應用化學 | 四 | 物理 化學 技術 | 28000 | |
27 | 生物工程 | 四 | 物理 化學 生物 | 28000 | |
28 | 食品科學與工程 | 四 | 物理 化學 生物 | 28000 | |
29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四 | 物理 化學 生物 | 28000 | |
30 | 食品質量與安全 | 四 | 物理 化學 生物 | 28000 | |
31 | 環境生態工程 | 四 | 物理 化學 生物 | 28000 | |
32 | 投資學 | 四 | 不限 | 26000 | |
33 | 國際商務 | 四 | 不限 | 26000 | |
34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四 | 不限 | 26000 | |
35 | 國際經濟與貿易(茶文化貿易方向) | 四 | 不限 | 26000 | |
36 | 物流管理 | 四 | 不限 | 26000 | |
37 | 旅游管理 | 四 | 不限 | 26000 | |
38 | 會展經濟與管理 | 四 | 不限 | 26000 | |
39 | 臨床醫學 | 五 | 化學&生物 | 30000 | |
40 | 醫學檢驗技術 | 四 | 化學 生物 物理 | 28000 | |
41 | 護理學 | 四 | 不限 | 28000 | |
42 | 社會工作 | 四 | 不限 | 26000 | |
43 | 公共事業管理 | 四 | 不限 | 26000 | |
44 | 工業設計 | 四 | 物理 | 28000 | |
45 | 視覺傳達設計(藝) | 四 | 不限 | 30000 | |
46 | 環境設計 (藝) | 四 | 不限 | 30000 | |
47 | 產品設計 (藝) | 四 | 不限 | 30000 | |
48 | 動畫 (藝) | 四 | 不限 | 30000 | |
49 | 工藝美術 (藝) | 四 | 不限 | 30000 | |
專科 | 1 | 市場營銷 | 三 | 不限 | 20000 |
2 | 會計 | 三 | 不限 | 20000 | |
3 | 文秘(涉外方向) | 三 | 不限 | 20000 | |
4 | 應用英語 | 三 | 不限 | 20000 | |
5 | 國際金融 | 三 | 不限 | 20000 | |
6 | 電子商務 | 三 | 不限 | 20000 | |
7 | 護理 | 三 | 不限 | 20000 | |
8 | 老年服務與管理 | 三 | 不限 | 20000 |
備注:選考科目2門或3門中,除臨床醫學專業選考要求是“且”的關系,其余均只需要符合1門即可報考。
溫州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
時間:2024-07-12 10:0:56浙大城市學院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0:0:47溫州大學本科招生網登錄入
時間:2024-07-12 09:0:18浙大城市學院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2 09: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