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外國語學院學費標準,各專業學費每年多少錢
大學學費其實還是受到很多學生和家長關心的一件事情,本科四年專科三年算下來學費不是一個小數字。某些省份大學漲學費的消息被許多媒體報道,這些省份基本都確定了漲價方案或已啟動學費調整程序“漲學費”預示著學生的上學費用提高,家長負擔的加重。具體哪些學校的學費會上漲呢?上漲后的學費是多少?本文高考升學網小編將帶你一起了解關于浙江外國語學院的學費標準相關知識,本內容來自網絡整理,僅供參考,準確信息請以學校官方發布為準。
專業名稱 | 學費(元) | 備注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3960 | 校本部 |
英語(師范) | 3600 | 要求英語成績不低于1 |
法語 | 3960 | 校本部 |
西班牙語 | 3960 | 校本部 |
日語 | 3960 | 校本部 |
商務英語 | 3960 | 要求英語成績不低于1 |
應用化學 | 3960 | 校本部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外包方向) | 3960 | 校本部 |
國際商務 | 3960 | 校本部 |
旅游管理(國際旅游英語方向) | 3960 | 校本部 |
小學教育(師范) | 3600 | 校本部 |
漢語言文學(師范) | 3600 | 校本部 |
本消息參考自2018年浙江外國語學院招生簡章。2019級考生請關注官方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招生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規定以及《浙江外國語學院章程》,結合學校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浙江外國語學院2018年全日制普通生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國標碼和全稱:14275、浙江外國語學院。
第六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本科、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頒發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浙江外國語學院。
第八條 辦學地點:杭州市小和山高教園區留和路299號(郵編:310023)。
第三章 招生計劃和錄取原則
第九條 學校面向浙江、安徽、山東、江蘇、福建、江西、山西、甘肅、廣西、河北、河南、四川、貴州、西藏、新疆、云南16省(自治區)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十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行“學校負責、各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
第十一條 根據生源情況需要進行招生計劃調整時,由學校向計劃主管部門及各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當批次(分數段)錄取控制線以上的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浙江省調檔比例不超過當批次(分數段)招生計劃數的105%,其他省(自治區)調檔比例不超過當批次招生計劃數的120%。
第十三條 學校按專業類錄取的新生,進校后第一學年按專業類培養,第二學年根據其第一學年學業成績分流至相關專業。
第十四條 對有選考科目要求的專業,考生須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范圍要求,對沒有確定選考科目范圍要求的專業,考生在報考時不受科目限制(只限浙江考生)。
第十五條 錄取時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學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外語語種要求:不限。
凡報考本科英語(師范、非師范)、商務英語、翻譯專業的英語單科成績(按總分150分標準計算),要求不低于120分;凡報考本科國際經濟與貿易(全英教學)、旅游管理(全英教學)專業的英語單科成績(按總分150分標準計算),要求不低于110分。同時視高考試卷難度和整體水平以及生源情況,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作出適當微調。
第十八條 學校認同并執行各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十九條 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進檔考生專業(類)的安排辦法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無專業(類)分數級差要求,無專業(類)加試要求。所有專業(類)志愿均無法滿足,又不服從專業(類)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處理。
對藝術類“雙上線”(即文化分上線、專業省統考成績合格)投檔考生專業錄取實行“專業分數優先”的原則。如遇考生專業成績同分情況,參照其文化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進行錄取;如遇考生文化成績同分情況,參照浙江省文化成績排序規定,從高到低依次進行錄取。
第二十條 學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按照《浙江外國語學院2018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要求進行公布。考生可登陸學校招生網查詢。
第四章 入學復查、收費、獎勵和資助
第二十二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 學校收費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局有關規定執行。學校實行學分制收費辦法,新生入學時按學年制學費標準預交學費,按年度結算。
第二十四條 學生住宿費根據浙江省高校收費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按有關規定,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西澳中華總商會勵志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等。
第二十六條 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開設“綠色通道”,根據國家政策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資助政策。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學校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杭州市小和山高教園區留和路299號 郵編:310023
聯系部門:浙江外國語學院招生辦公室
咨詢電話:0571-88213107
傳真:0571-88219311
招生網址:http://zsjy.zisu.edu.cn
微信公眾號:ZISUZSB
新浪微博號:浙外招生辦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浙江外國語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和規定不一致的,以上級有關政策和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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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設置
截至2017年5月,浙江外國語學院共建有英語語言文化學院、東方語言文化學院、西方語言文化學院、中國語言文化學院、國際商學院、教育科學學院、科學技術學院、藝術學院、應用外語學院、社會科學教研部、體育教研部等11個學院(部),開設30個本科專業,6個高職專科專業。
二級學院 | 開設專業 | |
本科 | 高職專科 | |
浙江外國語學院英語語言文化學院 | 英語、英語(師范)、商務英語、翻譯 | -------- |
浙江外國語學院東方語言文化學院 | 日語、阿拉伯語、朝鮮語 | -------- |
浙江外國語學院西方語言文化學院 | 西班牙語、法語、葡萄牙語、意大利語、俄語、德語 | -------- |
浙江外國語學院國際商學院 | 國際經濟與貿易、旅游管理、國際商務、會展經濟與管理 | 會計、市場營銷、工商管理 |
浙江外國語學院中國語言文化學院 | 漢語言文學(師范)、漢語言文學(涉外文秘)、漢語國際教育、網絡與新媒體 | -------- |
浙江外國語學院教育科學學院 | 小學教育(師范)、教育學 | -------- |
浙江外國語學院科學技術學院 | 數學與應用數學、應用化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科學教育(師范)、電子商務、金融工程 | 應用電子技術 |
浙江外國語學院藝術學院 | 音樂學(師范)、美術學(師范)、藝術與科技 | 音樂表演、視覺傳播設計與制作 |
特色專業
據2017年5月學校網站信息顯示,浙江外國語學院共有浙江省“十二五”高校重點學科5個,浙江省B類一流學科5個,校級重點學科2個,校級重點扶植學科3個。
浙江省“十二五”高校重點學科(5個):課程與教學論、國際貿易與旅游、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中國語言與文化國際傳播、應用化學
浙江省B類一流學科(5個):外國語言文學、中國語言文學、應用經濟學、工商管理、化學
省級優勢專業(2個):英語、旅游管理
省級特色專業(7個):俄語、阿拉伯語、日語、小學教育、旅游管理、應用化學、國際經濟與貿易
溫州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
時間:2024-07-12 10:0:56浙大城市學院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0:0:47溫州大學本科招生網登錄入
時間:2024-07-12 09:0:18浙大城市學院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2 09: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