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高考進行中,高校開學報到時間入學指南考試及轉專業軍訓時間說明尚未公布,以下是往年公布情況,僅供廣大考生及家長參考!
浙江音樂學院是由教育部批準成立的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以本科教育
為主,同時承擔研究生培養任務。由浙江省人民政府舉辦,與文化部實施共建,
歸口省文化廳管理,業務由省教育廳負責指導。
學院以“事必盡善”為校訓,以“高水平音樂學院”為辦學目標定位,以“專
業基礎厚實,實踐適應能力較強,個性特色鮮明的高素質音樂藝術專門人才”為
人才培養目標,高起點設計、高標準建設、高水平辦學,為國家培養音樂與舞蹈
各領域的高精尖人才。
一、招生專業、招生計劃、招生范圍
浙江音樂學院 2017 年計劃招收音樂表演、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舞蹈表演、舞蹈學 5 個本科專業共 640 名學生。
注:音樂表演(越劇表演)、舞蹈表演專業僅面向浙江省招生,采用“三位一體”綜合評價 招生形式,考生報名、考試時間、考試要求詳見我院網站公布的《浙江音樂學院2017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二、報考條件
符合考生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以下簡稱“省”)2017 年普通高校藝術
類專業本科招生考試報考條件。
三、報考須知
1.考生報名須提供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印發的《2017 年普通高校招生
考生報名證(藝術報考證)》、身份證或派出所出具的同底照片的身份證明、省級
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相關專業統考(聯考)成績合格證明。
注:非浙江省考生須獲得與報考我院專業(招考方向)對應的所在省統考(聯
考)合格證;考生所在省統考(聯考)未涉及我院專業(招考方向),或所在省
未做相關要求的,考生可以直接報名參加我院組織的專業校考,請考生自行了解
所在省招生政策。因考生不符合所在省統考(聯考)規定造成我院專業校考成績
無效,進而影響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浙江省考生可直接報名參加我院組織的專業校考。
2.在我院所有本科招生專業(招考方向)中,包括“三位一體”招生專業(招
考方向),每個考生限報一個招考方向(含各演唱、指揮、樂器種類),不可兼報。
3.各地考生必須統一參加我院在杭州組織的專業校考,專業校考分初試和復
試兩次考試,初試合格方可進入復試。收費按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物價局批準
項目、標準執行,每人每次收費 110 元。繳費完成后,考生無論是否參加考試,
所繳納費用一律不退。
4.初試
考生初試報名一律采用網上報名、自助上傳證件照片、網上繳納考試費用、
網上自助打印專業準考證的方式進行,不接受現場報名和現場繳費。網上報名時,
考生必須按照網頁提示和簡章要求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及報考信息,確認提交后,
考生填報的所有信息(含報考曲目)均不得再進行修改。
凡考生未在我院規定的時間內辦理網上報名及繳費手續,或不按要求報名,
因誤填、錯填、漏填、填報虛假信息、填報內容不符合要求而造成不能考試或影
響錄取,由考生本人承擔后果。
網報地址:http://zs.zjcm.edu.cn網報時間:2017 年 1 月 20 日 10:00??2 月 16 日 15:00
(注:2017 年 1 月 26 日-2 月 5 日春節放假期間網報系統、咨詢電話
暫時關閉)
網上繳費時間:2017 年 2 月 10 日 10:00??2 月 17 日 15:00
自助打印準考證時間:2017 年 2 月 20 日??2 月 22 日
初試考試時間:2017 年 2 月 23 日??2 月 27 日
5.復試
初試合格的考生,必須由本人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現場辦理復試確認、報考
審核、繳費、領取復試準考證等手續。復試名單及考試日程安排將在浙江音樂學
院官網另行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未按時辦理復試相關手續、或不符合報考條
件的考生,不得進入復試。
現場辦理復試手續須攜帶以下材料:
(1)校考初試準考證原件;
(2)考生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需復印在A4紙的同一面上);
(3)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印發的《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證(藝
術報考證)》原件及復印件;
(4)考生所在省專業統考(聯考)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現場辦理復試手續時間:2017 年 3 月 3 日 8:30??16:30
復試考試時間:2017 年 3 月 4 日??3 月 6 日
6.初、復試考試地點:杭州市西湖區轉塘街道浙音路 1 號浙江音樂學院
7.考試注意事項:
(1)初、復試考生均憑專業校考準考證原件、身份證原件、《2017 年普通
高校招生考生報名證(藝術報考證)》原件參加考試,缺一不可。
(2)音樂表演專業(除指揮招考方向外)、音樂學專業的《樂理》、《練耳》
兩門筆試科目采用標準化試卷形式考試,考生須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請自備
2B 鉛筆、鋼筆、橡皮等文具。
(3)考生不得缺考任何一項考試內容,否則專業校考成績視為無效。
(4)考生考試所需樂器,鋼琴由學院提供,其余樂器考生自備。(個別考場
內提供部分大型樂器,詳情參閱下文中各專業考試規定)。
(5)在考試中,評委有權指定考生作片斷表演;所有參加演唱、演奏考試
的考生必須全部背譜演唱、演奏;考生初、復試考試曲目以網上報名時填報內容
為準,網上提交后不得更改,凡曲目不符合本簡章公布考試要求的,該科目按零
分計算;考生進入面試考場,不得透露任何個人身份信息,違者取消考試資格。
(6)不得化濃妝、穿演出服、穿高跟鞋參加專業考試。
(7)考生必須按照我院專業校考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參加考試,無法準時參
加考試的,我院不做時間協調。
(8)凡要求使用 CD 光盤伴奏的考試項目(包含演唱、演奏、舞蹈),光盤
中一律不得含有與考試無關的內容,如遇光盤無法播放的情況,考生須做無伴奏
表演
溫州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
時間:2024-07-12 10:0:56浙大城市學院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0:0:47溫州大學本科招生網登錄入
時間:2024-07-12 09:0:18浙大城市學院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2 09: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