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深入實施新課改高考方案,根據《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浙教試院〔2012〕39號文件)的精神,結合學院的實際,我院在基礎上繼續實施并深化“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一、招生專業與招生人數
紡織品裝飾藝術設計(家紡設計方向)40名,文、理科各招20名。
二、報名時間
3月10日-3月30日
三、報名條件
1.符合浙江省當年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條件,并已辦理我省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手續的高中畢業生。
2.考生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P等(含)以上;無法提供浙江省普通高中會考成績,不能報考我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
3.身體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
四、報名方式
1.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均須通過網上報名提交報名表;
2.網上打印《誠信考試承諾書》,考生本人簽署;
3.材料遞交:
①報名表(須所在中學校長簽字、加蓋中學公章);
②考生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③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證復印件;
④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第證明;
⑤《誠信考試承諾書》一份;
4.材料郵寄:只接受郵政特快專遞即EMS,時間以當地郵戳為準,寄送地址:浙江省寧波市江北區風華路495號浙江紡織服裝學院2號樓招生辦102室,電話:0574-86328888,郵編:315211(網上報名系統可查詢申請材料寄到情況,申請材料不退還,請留好備份)。
五、綜合素質測試流程
1、初審
(1)學校組織專家組對報名材料進行審核,確定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名單;
(2)初審通過的考生名單將于4月1日在浙江紡織服裝學院招生網上公布;
2、打印準考證
經審核通過且網上繳費成功的考生可登陸我院招生網打印準考證。考生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才能參加學院綜合素質測試。
3、綜合素質測試
環節一:基本能力測試
我們學院基本能力測試主要考核學生的語言理解、數理分析、邏輯推理、資料分析、常識判斷5個方面。
(1)測試時間:4月10-12日(詳情見考生準考證)
(2).測試形式:上機考試(滿分100分)
環節二:面試
專業所需特質能力和要求,語言表達,創新思維,反應能力等基本素質。(滿分50分)
六、成績查詢和入圍考生名單公示
綜合素質測試結束后,確定入圍考生名單。考生可通過我院招生網查詢成績。
入圍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七、錄取辦法
1.獲得我院綜合評價招生入選資格的考生均需參加高考,錄取批次安排在文、理第三批提前批;考生須在院校志愿的第一志愿欄填寫我院志愿,否則無效;“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須與初次網上報名所填報的專業一致;未被我校錄取的,進入后續志愿的投檔程序。
2.對“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進檔考生,分文、理科按總分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3.高中學考(會考)成績以除語、數、外、技術四門外的六門成績等第折算分數計入總分。
4.總分按照高中學考(會考)成績、學院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成績三項合計而成。總分滿分500分=高中學考(會考)成績折合滿分150分(占總分的30%)+學院綜合素質測試折合滿分150分(占總分的30%)+高考考試成績折合滿分200分(占總分的40%)計算形成。考生高中學考成績(會考)折算滿分為150分換算如下表,其計算辦法為高中學考(會考)成績=6門會考等第所對應分值相加÷6;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滿分150分;高考成績總分折算成滿分為200分,普通文理考生高考成績指的是考生科目三總分。
會考等第 | A | B | C |
換算分值 | 150 | 12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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