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職業技能類考生測評方式
(2)體育特長生測評方式:田徑類考生需取得地市級及以上由體育、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田徑第一、二、三名獲獎證書或持有二級及以上運動員等級證書或雖未參加過市級及以上體育、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比賽,但田徑類項目達到附件要求成績的考生,均可申請體育田徑類特長測試。籃球、健美操、乒乓球、羽毛球:持有縣市、區級及以上體育、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各類比賽前三名(或一、二、三等獎)獲獎證書或二級及以上運動員等級證書的考生,均可申請籃球、健美操、乒乓球、羽毛球特長測試。
附件:田徑類評分標準
4.錄取時根據各專業的招生計劃按1:1比例確定“擬錄取考生”,按1:3比例確定“備錄取考生”。學院一輪錄取結束后,不足計劃再按上述流程,根據備錄順序遞補。
5.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特殊人才,根據學院專業發展和素質教育需要,經報請浙江教育考試院批準后在計劃內予以優先錄取。
6.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院將按“不予錄取”執行
溫州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
時間:2024-07-12 10:0:56浙大城市學院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0:0:47溫州大學本科招生網登錄入
時間:2024-07-12 09:0:18浙大城市學院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2 09: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