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辦法
1.志愿填報
入圍考生必須參加高考二類科目組的報名和考試。錄取批次安排在第二批提前錄取,志愿填報納入我省普通高校第二批提前錄取院校統一填報。考生須在院校志愿欄的第一志愿欄填寫我校志愿,否則無效。填報的專業志愿須在本章程公布的招生專業范圍內,文理不得跨科填報。
2.成績核算
對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按“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20%+綜合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30%+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50%”計算形成。
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換算如下:
A等計10分,B等計5分,C等計3分。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總分超過100分的按照100分計。
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3.專業投檔
學校按文理科招生計劃數1:1分別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按“分數優先,平行志愿”的原則擇優錄取,專業間不設級差分。當考生綜合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未滿專業;如仍不足,則從投檔基準線下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逐一擇優調劑到未滿專業,直至滿額。
4.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到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
溫州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
時間:2024-07-12 10:0:56浙大城市學院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0:0:47溫州大學本科招生網登錄入
時間:2024-07-12 09:0:18浙大城市學院本科招生網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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